共享电单车因其低碳环保、取放便捷的特点,成为市民青睐的短途出行工具。然而,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节能减排的同时,共享电单车也因骑行者的不文明行为,引发了乱停乱放等乱象,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秩序。
10月21日,记者从襄阳市城市客运交通协会共享电单车分会(简称共享电单车分会)了解到,为了加强行业自治,在城管部门指导下,青桔、美团、锂市民、哈啰、小遛5家在襄运营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共同签署了《襄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简称《公约》)。12月1日起,对存在违规停放共享电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联合实施限制骑行措施。
“骑行黑名单”每月一评
骑行者有哪些行为将被限制骑行?
共享电单车分会会长陈刚介绍,不规范停放、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及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的骑行者,将被联合限制骑行。每个月,协会都会通过比对后台数据来确定“骑行黑名单”。
尤其是不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的骑行者,协会详细列举了4种情形:在非交通高峰期(高峰期为:7时—9时、17时—19时)将共享电单车停在“三车”停放线外3次以上;将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含主辅路入口与隔离带);将车辆停在桥梁上、隧道中;将车辆停放在禁停区(禁停区详见各企业APP)3次及以上。
禁止骑行期限最短3天,最长永久
每月“骑行黑名单”出炉后,协会将依据《公约》联合实施相应的限制骑行措施。
1个月内,初次被列为限制骑行对象的用户,将在下个月1日起3个自然日内无法骑行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连续3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7天;连续6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15天;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及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被永久禁骑。
对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等骑行卡的用户,禁止骑行时,骑行卡有效期会等效延长。
12月1日起正式执行限制骑行措施
各共享电单车企业每月都会将被列为限制骑行对象的用户情况加密报送至行业协会,待汇总分类确定后,再由各企业通过APP以及官网平台以保护用户隐私的方式进行公示。
陈刚介绍,此次《公约》的出台,是我市构建“技术赋能+制度保障+社会共治”共享电单车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步。后续,行业协会将监督企业落实相关措施,同时联合主管部门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环保、便捷的城市出行环境。
为平稳推进新规,《公约》设定今年10月至11月为试行期,仅公示违规名单不予限制骑行。12月1日起,正式执行限制骑行措施。同时,《公约》也明确了用户提出异议的申诉渠道,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襄阳日报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
发表时间:2025-10-22 来源:湖北文明网
共享电单车因其低碳环保、取放便捷的特点,成为市民青睐的短途出行工具。然而,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节能减排的同时,共享电单车也因骑行者的不文明行为,引发了乱停乱放等乱象,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秩序。
10月21日,记者从襄阳市城市客运交通协会共享电单车分会(简称共享电单车分会)了解到,为了加强行业自治,在城管部门指导下,青桔、美团、锂市民、哈啰、小遛5家在襄运营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共同签署了《襄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简称《公约》)。12月1日起,对存在违规停放共享电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联合实施限制骑行措施。
“骑行黑名单”每月一评
骑行者有哪些行为将被限制骑行?
共享电单车分会会长陈刚介绍,不规范停放、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及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的骑行者,将被联合限制骑行。每个月,协会都会通过比对后台数据来确定“骑行黑名单”。
尤其是不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的骑行者,协会详细列举了4种情形:在非交通高峰期(高峰期为:7时—9时、17时—19时)将共享电单车停在“三车”停放线外3次以上;将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含主辅路入口与隔离带);将车辆停在桥梁上、隧道中;将车辆停放在禁停区(禁停区详见各企业APP)3次及以上。
禁止骑行期限最短3天,最长永久
每月“骑行黑名单”出炉后,协会将依据《公约》联合实施相应的限制骑行措施。
1个月内,初次被列为限制骑行对象的用户,将在下个月1日起3个自然日内无法骑行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连续3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7天;连续6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15天;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及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被永久禁骑。
对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等骑行卡的用户,禁止骑行时,骑行卡有效期会等效延长。
12月1日起正式执行限制骑行措施
各共享电单车企业每月都会将被列为限制骑行对象的用户情况加密报送至行业协会,待汇总分类确定后,再由各企业通过APP以及官网平台以保护用户隐私的方式进行公示。
陈刚介绍,此次《公约》的出台,是我市构建“技术赋能+制度保障+社会共治”共享电单车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步。后续,行业协会将监督企业落实相关措施,同时联合主管部门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环保、便捷的城市出行环境。
为平稳推进新规,《公约》设定今年10月至11月为试行期,仅公示违规名单不予限制骑行。12月1日起,正式执行限制骑行措施。同时,《公约》也明确了用户提出异议的申诉渠道,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襄阳日报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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