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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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来源:湖北文明网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出版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在岗且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25年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省职改办《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1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

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2.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计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23—2025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3.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可由聘用单位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推荐,其业绩材料应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

4.不具备评委会组建条件和评审权的中央在鄂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委托申请,委托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年,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向相应评委会出具委托函,按程序推荐申报。

5.破格、转评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或省直用人单位审核后,经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受理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系列职称的,应先通过国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与新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6.申报人员应择优选取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省出版高评办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个人登录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选择“个人用户入口”进入申报系统,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用人和主管单位选择“单位用户入口”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集中统一报高评办。

五、报送材料

(一)报送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客观真实。申报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3.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时同步提供岗位核定表(附件4)。

(二)统一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范本”(附件1)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可以下载),A3打印骑马钉装订。

3.经单位核实盖章,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25份,A3纸打印。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编辑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培训证书、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须带原件审验,由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退还。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峻 丁峰      

    话:027-68896818

地    址: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办公楼1401室(武昌黄鹂路39号)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由省委宣传部承担,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

1.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   

4.202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附件.docx

责任编辑:李欢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11 来源:湖北文明网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出版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在岗且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25年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省职改办《湖北省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1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

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2.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计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23—2025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3.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可由聘用单位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推荐,其业绩材料应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

4.不具备评委会组建条件和评审权的中央在鄂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委托申请,委托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年,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向相应评委会出具委托函,按程序推荐申报。

5.破格、转评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或省直用人单位审核后,经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受理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系列职称的,应先通过国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与新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6.申报人员应择优选取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省出版高评办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个人登录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选择“个人用户入口”进入申报系统,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用人和主管单位选择“单位用户入口”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集中统一报高评办。

五、报送材料

(一)报送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客观真实。申报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3.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时同步提供岗位核定表(附件4)。

(二)统一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范本”(附件1)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系统可以下载),A3打印骑马钉装订。

3.经单位核实盖章,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25份,A3纸打印。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编辑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培训证书、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须带原件审验,由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退还。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峻 丁峰      

    话:027-68896818

地    址: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办公楼1401室(武昌黄鹂路39号)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由省委宣传部承担,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

1.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   

4.202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附件.docx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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