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召开的荆门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会上获悉,该市被纳入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选范围。会议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创城工作经验,上下同心、克难奋进,努力实现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首创首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信用办、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以提升信用监测排名为主线,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荆门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保持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全省领先位置。
我市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荆门市“十大诚信人物”“十大诚信企业”评选,不断挖掘诚信典型和信用案例,全面提升诚信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等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状况监测,确保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100%;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推进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推动建立行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全面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全国共有85个城市参与创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相关要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所有评审材料和数据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荆门日报 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陈衍军)
发表时间:2021-04-13 来源:湖北文明网
记者从12日召开的荆门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会上获悉,该市被纳入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选范围。会议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创城工作经验,上下同心、克难奋进,努力实现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首创首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信用办、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以提升信用监测排名为主线,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荆门市信用监测排名持续保持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全省领先位置。
我市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荆门市“十大诚信人物”“十大诚信企业”评选,不断挖掘诚信典型和信用案例,全面提升诚信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等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状况监测,确保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整改到位率100%;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推进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推动建立行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全面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全国共有85个城市参与创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相关要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所有评审材料和数据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荆门日报 记者戴永君 通讯员陈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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