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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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06月13日    来源:湖北省文明办

【工作动态】

武汉市全力推进精神扶贫

  近年来,武汉市坚持“两文”引领,宣传造势,机制创新,全力推进精神扶贫工作,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一是活动促进,扶贫扶志。以脱贫致富活动为抓手,推动农村干群自立,着力建设美丽乡村。通过“以乡风、家风、民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寻访老苏区烈士的故事、移风易俗活动、文明农户评选以及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流动道德课堂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精神旗帜”,促进贫困群众思想觉悟提升。

  二是乡贤带动,典型引路。树立农民群众自己的文明榜样,以乡贤典型激发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引导本乡能人志士回乡投资创业,带领乡邻共同致富。涌现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等众多典型和先进事迹。同时,大力推介消泗村产业扶贫、长轩岭街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青山区“互联网+扶贫”等优秀经验和做法,帮助广大群众坚定扶贫攻坚的必胜信心,激发自我奋进的内生动力。

  三是教育引导,文化铸魂。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域全覆盖“微宣传”工作、农民学校教育、“农家书屋”、“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先进典型事迹巡回宣讲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市直区属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演出活动2200余场,其中送戏下乡464场。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新增两个“百姓舞台”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示范点,持续开展送医、送书下乡活动。

  四是注重宣传,形成声势。成立专班跟进各类扶贫动态,拓展宣传报道渠道,多样化、综合性、全方位报道。全年刊发扶贫攻坚工作的报道约450篇。针对元旦春节慰问走访、国家扶贫日、培训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移风易俗推进会、“春风行动”、全市“四个一批”典型、“三下乡”、“三乡”工程等活动,组织市属媒体进行集中采访和报道,营造强大声势,让扶贫理念、具体政策的宣传真正做到铺天盖地,深入人心。

  五是联动共建,完善机制。建立“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机制,坚持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美丽乡村,1110家市级文明单位与村结成对子,共建项目1719个,投入资金1.72亿元。通过“结双对,解三难”的工作机制,结对帮扶,因户施策。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就医、上学、灾后重建等多项帮助。组织开展“扶智助学、认领贫困户学生”活动,为贫困户大学生送去万余元慰问资金和笔记本电脑。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跟踪关注贫困户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阻隔代际贫困传递奠定基础。

  

咸宁市四措并举 推进移风易俗

  一年来,咸宁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采取四项措施,建设文明乡风,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树立典型标杆。组成调研组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专题调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荐评选了30余个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示范村,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开展最美家庭、美德少年、新乡贤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评出新乡贤1455人。充分发挥乡贤理事在道德引领、社会新风、邻里协调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结合传统节日、升学、参军、节假日等时段,通过农村广播、制作宣传栏、制定固定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册、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使全市基层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婚丧事办理观念。先后制作宣传标语1600余处,印发宣传册18000余份,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50000余份,使移风易俗入民心。此外还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及快板、相声、自编歌曲等文艺表演形式,让群众时时处处、多维度、多空间明辨良俗与陋习。

  三是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广大村民开展讨论、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已组织827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占行政村91.2%。广泛建立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已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675个,覆盖率达74.4%。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度,对婚丧喜事的宴请人数和桌数,违约处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婚事、丧事的引导和管理,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

  四是整治重点问题。在通城县开展了全县“活人墓”调查,对锡山风景区私建的895座“活人墓”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全县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66家商户进行取缔,动员城区居民主动到县殡仪馆办理丧事。在“请吃酒”文化盛行的嘉鱼县簰洲镇进行“人情风”专项治理试点,规定确需办酒的村(居)无职党员和普通群众必须提前向所在村(居)红白理事会申报,申报项目限定在小孩出生、结婚、丧事等三项。已劝退上梁宴24家、十岁宴31家、周岁宴22家、升学宴46家,杜绝了五岁宴,取消了所有“端茶”仪式。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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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第三期

发表时间:2018-06-13 来源:湖北省文明办

【工作动态】

武汉市全力推进精神扶贫

  近年来,武汉市坚持“两文”引领,宣传造势,机制创新,全力推进精神扶贫工作,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一是活动促进,扶贫扶志。以脱贫致富活动为抓手,推动农村干群自立,着力建设美丽乡村。通过“以乡风、家风、民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寻访老苏区烈士的故事、移风易俗活动、文明农户评选以及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流动道德课堂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精神旗帜”,促进贫困群众思想觉悟提升。

  二是乡贤带动,典型引路。树立农民群众自己的文明榜样,以乡贤典型激发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引导本乡能人志士回乡投资创业,带领乡邻共同致富。涌现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等众多典型和先进事迹。同时,大力推介消泗村产业扶贫、长轩岭街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青山区“互联网+扶贫”等优秀经验和做法,帮助广大群众坚定扶贫攻坚的必胜信心,激发自我奋进的内生动力。

  三是教育引导,文化铸魂。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全域全覆盖“微宣传”工作、农民学校教育、“农家书屋”、“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先进典型事迹巡回宣讲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市直区属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演出活动2200余场,其中送戏下乡464场。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新增两个“百姓舞台”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示范点,持续开展送医、送书下乡活动。

  四是注重宣传,形成声势。成立专班跟进各类扶贫动态,拓展宣传报道渠道,多样化、综合性、全方位报道。全年刊发扶贫攻坚工作的报道约450篇。针对元旦春节慰问走访、国家扶贫日、培训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移风易俗推进会、“春风行动”、全市“四个一批”典型、“三下乡”、“三乡”工程等活动,组织市属媒体进行集中采访和报道,营造强大声势,让扶贫理念、具体政策的宣传真正做到铺天盖地,深入人心。

  五是联动共建,完善机制。建立“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机制,坚持实施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美丽乡村,1110家市级文明单位与村结成对子,共建项目1719个,投入资金1.72亿元。通过“结双对,解三难”的工作机制,结对帮扶,因户施策。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就医、上学、灾后重建等多项帮助。组织开展“扶智助学、认领贫困户学生”活动,为贫困户大学生送去万余元慰问资金和笔记本电脑。建立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跟踪关注贫困户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阻隔代际贫困传递奠定基础。

  

咸宁市四措并举 推进移风易俗

  一年来,咸宁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采取四项措施,建设文明乡风,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树立典型标杆。组成调研组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专题调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荐评选了30余个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示范村,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开展最美家庭、美德少年、新乡贤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评出新乡贤1455人。充分发挥乡贤理事在道德引领、社会新风、邻里协调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结合传统节日、升学、参军、节假日等时段,通过农村广播、制作宣传栏、制定固定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册、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使全市基层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婚丧事办理观念。先后制作宣传标语1600余处,印发宣传册18000余份,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50000余份,使移风易俗入民心。此外还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及快板、相声、自编歌曲等文艺表演形式,让群众时时处处、多维度、多空间明辨良俗与陋习。

  三是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广大村民开展讨论、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已组织827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占行政村91.2%。广泛建立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已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675个,覆盖率达74.4%。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度,对婚丧喜事的宴请人数和桌数,违约处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婚事、丧事的引导和管理,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

  四是整治重点问题。在通城县开展了全县“活人墓”调查,对锡山风景区私建的895座“活人墓”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全县生产经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66家商户进行取缔,动员城区居民主动到县殡仪馆办理丧事。在“请吃酒”文化盛行的嘉鱼县簰洲镇进行“人情风”专项治理试点,规定确需办酒的村(居)无职党员和普通群众必须提前向所在村(居)红白理事会申报,申报项目限定在小孩出生、结婚、丧事等三项。已劝退上梁宴24家、十岁宴31家、周岁宴22家、升学宴46家,杜绝了五岁宴,取消了所有“端茶”仪式。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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