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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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1月06日    来源:湖北省文明办

【创建交流】

  鄂州市涵养德善力量 铸就好人之都

  近年来,鄂州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学习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方联动、巧筑平台,大力推介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和“吴都楷模”,积极传递道德正能量,逐步培育形成了德善鄂州品牌。

  坚持以拓展网络传播为路径,主动占领德善文化网络舆论制高点。在评选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过程中,鄂州市坚持网上网下同步发动、同步宣传,多渠道调动网民全程参与评选活动,在传播德善文化中占领网络舆论制高点。利用“一群两微”网络媒体平台,议好人、讲故事、说道德,抢占好人文化网络传播阵地,抓好德善文化网络传播。 “吴都—鄂州”微博每日转发评论“好人365”,发布鄂州本地重大信息;每月发布主流传播主题,引导网上舆论。“文明鄂州”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文明礼仪、道德规范方面内容,登载“好人好故事”和道德主题评论文章。组织开展“我心中的抗战英雄”和“我的网络正能量”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动员网友说身边的抗战故事、推身边的先进人物、评身边的老兵英雄和好人好事。先后有6000余人参与平台互动,征集原创文稿300多篇,其中2篇优秀征文被推送至中央文明办,较好地传递了鄂州好声音。

  坚持以丰富活动形式为载体,持续扩大好人影响力。鄂州市通过开展系列最美鄂州人、吴都楷模等各类评选活动,推出身边的先进典型,增强群众认同感和归属感,引领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持续扩大了身边好人的感召力。一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制定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每月推荐身边好人和吴都楷模,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道德模范。2008年以来,先后表彰五届道德模范共90余人,其中5人获评湖北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称号。二是开展系列最美人物评选。开展 “最美的哥”、“最美教师”、“最美医护人员”、“最美警察”评选活动,评选出27名吴都最美人物。三是开展“晒家风 树新风 创十星”活动。在乡镇湾村大力推进“美丽田园、道德乡村”活动,做实“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和网上评议,共征集好家风好家训1700余条,经网民评议推出了300余条好家风。四是开展文艺创作活动。以好人事迹为素材,用影视剧、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身边好人。推广以鄂州女警胡敏典型事迹为背景创作的微电影《爱的问候》、以全国优秀志愿者苏柳英的先进事迹为素材创作的“爱心苏姐”系列剪纸作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坚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推动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鄂州市把推介身边好人故事、引领全社会公民的价值导向作为创建德善鄂州品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出台《鄂州市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每年为道德模范免费体检,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一次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给予表彰奖励;每两年组织一次大型文艺汇演,将先进人物事迹搬上舞台荧幕宣传放映。设立专项基金,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设立“功勋市民”奖章,建立城市荣誉制度,鼓励身边人争做鄂州好市民。建立多层级发布机制,把身边好人好事发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纳入文明单位推荐和评比。坚持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一线单位定期发布好人好事征集榜,在机关、学校、企业设立“善行义举榜”,让好人好事源头不绝。在报纸、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媒介上常设“身边好人好事”专栏,让群众全程参与评议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保证了好人好事来源有渠道、评选有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争做好事、人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公安县开展“十星”创建 倡导文明新风

  公安县把全域开展十星文明创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十星文明系列创建搭建城乡共创共建平台,整合城乡共创共建资源,实现全域共创,全境覆盖。

  一是高起点推进。公安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高度重视全域十星文明创建,把十星文明创建这个载体融入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生态县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广泛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活动。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十星文明乡镇、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社区、十星文明机关、十星文明学校、十星文明企业和十星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幸福公安、富裕公安、活力公安、文明公安和美丽公安的新形象。

  二是高规格动员。公安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动员大会,印发《关于开展“ 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担任政委、县长担任指挥长、5名县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公安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工作指挥部。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

  三是高频率宣传。公安县委、县政府通过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多途径、高频率地开展十星文明创建的宣传和普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了十星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县文明办、县传媒中心联合县移动公司开展了“文明创建曝光台”有奖征集活动,对居民拍摄到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被采用后给予30元话费奖励。将十星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创作了以争创“十星”为主题的公安说鼓《追星》,排练后送戏下乡演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从城镇延伸到乡村。埠河镇组织开展“十星文明合作社”、“十星文明葡萄园等争创活动。孟家溪镇在“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户”系列争创活动中,层层签订节俭承诺书,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文明健康新风尚。

  四是高标准奖励。公安县政府今年列支800万元用于十星文明创建奖励,对组织开展十星文明系列创建的乡镇,在每个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对达到十星级的文明乡镇另外给予50万元奖励。对十星文明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每年发放一次文明单位创建奖,并针对不同星级进行区分奖励。各乡镇对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社区和十星文明家庭等也制定了具体的奖励办法。

责任编辑:何霄

2016年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第十二期

发表时间:2017-01-06 来源:湖北省文明办

【创建交流】

  鄂州市涵养德善力量 铸就好人之都

  近年来,鄂州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学习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方联动、巧筑平台,大力推介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和“吴都楷模”,积极传递道德正能量,逐步培育形成了德善鄂州品牌。

  坚持以拓展网络传播为路径,主动占领德善文化网络舆论制高点。在评选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过程中,鄂州市坚持网上网下同步发动、同步宣传,多渠道调动网民全程参与评选活动,在传播德善文化中占领网络舆论制高点。利用“一群两微”网络媒体平台,议好人、讲故事、说道德,抢占好人文化网络传播阵地,抓好德善文化网络传播。 “吴都—鄂州”微博每日转发评论“好人365”,发布鄂州本地重大信息;每月发布主流传播主题,引导网上舆论。“文明鄂州”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文明礼仪、道德规范方面内容,登载“好人好故事”和道德主题评论文章。组织开展“我心中的抗战英雄”和“我的网络正能量”网络文明传播主题活动,?动员网友说身边的抗战故事、推身边的先进人物、评身边的老兵英雄和好人好事。先后有6000余人参与平台互动,征集原创文稿300多篇,其中2篇优秀征文被推送至中央文明办,较好地传递了鄂州好声音。

  坚持以丰富活动形式为载体,持续扩大好人影响力。鄂州市通过开展系列最美鄂州人、吴都楷模等各类评选活动,推出身边的先进典型,增强群众认同感和归属感,引领全社会的价值取向,持续扩大了身边好人的感召力。一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制定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每月推荐身边好人和吴都楷模,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道德模范。2008年以来,先后表彰五届道德模范共90余人,其中5人获评湖北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称号。二是开展系列最美人物评选。开展 “最美的哥”、“最美教师”、“最美医护人员”、“最美警察”评选活动,评选出27名吴都最美人物。三是开展“晒家风 树新风 创十星”活动。在乡镇湾村大力推进“美丽田园、道德乡村”活动,做实“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和网上评议,共征集好家风好家训1700余条,经网民评议推出了300余条好家风。四是开展文艺创作活动。以好人事迹为素材,用影视剧、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身边好人。推广以鄂州女警胡敏典型事迹为背景创作的微电影《爱的问候》、以全国优秀志愿者苏柳英的先进事迹为素材创作的“爱心苏姐”系列剪纸作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坚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推动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鄂州市把推介身边好人故事、引领全社会公民的价值导向作为创建德善鄂州品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出台《鄂州市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每年为道德模范免费体检,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一次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给予表彰奖励;每两年组织一次大型文艺汇演,将先进人物事迹搬上舞台荧幕宣传放映。设立专项基金,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设立“功勋市民”奖章,建立城市荣誉制度,鼓励身边人争做鄂州好市民。建立多层级发布机制,把身边好人好事发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纳入文明单位推荐和评比。坚持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一线单位定期发布好人好事征集榜,在机关、学校、企业设立“善行义举榜”,让好人好事源头不绝。在报纸、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媒介上常设“身边好人好事”专栏,让群众全程参与评议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保证了好人好事来源有渠道、评选有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争做好事、人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公安县开展“十星”创建 倡导文明新风

  公安县把全域开展十星文明创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十星文明系列创建搭建城乡共创共建平台,整合城乡共创共建资源,实现全域共创,全境覆盖。

  一是高起点推进。公安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高度重视全域十星文明创建,把十星文明创建这个载体融入卫生县城、园林县城、生态县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广泛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活动。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十星文明乡镇、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社区、十星文明机关、十星文明学校、十星文明企业和十星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幸福公安、富裕公安、活力公安、文明公安和美丽公安的新形象。

  二是高规格动员。公安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动员大会,印发《关于开展“ 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担任政委、县长担任指挥长、5名县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公安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推进城乡共创共建”工作指挥部。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

  三是高频率宣传。公安县委、县政府通过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多途径、高频率地开展十星文明创建的宣传和普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了十星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县文明办、县传媒中心联合县移动公司开展了“文明创建曝光台”有奖征集活动,对居民拍摄到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被采用后给予30元话费奖励。将十星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创作了以争创“十星”为主题的公安说鼓《追星》,排练后送戏下乡演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从城镇延伸到乡村。埠河镇组织开展“十星文明合作社”、“十星文明葡萄园等争创活动。孟家溪镇在“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户”系列争创活动中,层层签订节俭承诺书,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文明健康新风尚。

  四是高标准奖励。公安县政府今年列支800万元用于十星文明创建奖励,对组织开展十星文明系列创建的乡镇,在每个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对达到十星级的文明乡镇另外给予50万元奖励。对十星文明单位(机关、学校、企业),每年发放一次文明单位创建奖,并针对不同星级进行区分奖励。各乡镇对十星文明村、十星文明社区和十星文明家庭等也制定了具体的奖励办法。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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