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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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8月10日    来源:湖北文明办
 【创建交流】

  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经验做法

  仙桃市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着力打基础、管长远,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压实过程,实现创建常态化推进。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将创建指标一一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开发建设了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考核系统,全市所有镇办和部门对应一个创建账户,文明委通过系统可以调阅任何一个部门的创建动态。通过技术手段的更新,全市实现了对所有创建指标的全程管理、痕迹管理和智能管理。

  二、压实责任,实现创建项目化推进。按照统筹推进、重点先行的原则,结合仙桃创建实际,明确了2016年十大创建项目,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五大细胞创建行动、单位社区共建共驻行动、志愿服务行动、诚信建设行动、城市整理行动、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巩固提升行动、惠民利民便民行动和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十大行动由相关文明委成员单位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参与,把创建责任压实到地方和单位。同时,实施市委领导包挂,实现了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市委领导、一个责任专班、一系列创建方案、一抓到底的创建格局。

  三、压实管理,实现创建长效化推进。借鉴武汉、张家港等地的创建经验,出台了一系列创建体制机制。一是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文明委每两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调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二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评,结果在媒体公示;三是窗口行业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四是文明城市创建奖惩实施办法,对奖励和惩罚提出了明确的意见。通过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解决创建一阵风问题,实现长效化推进。

  四、压实宣传,实现创建社会化参与。出台了仙桃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对媒体的公益宣传进行了量化,社会媒介按照时间和版面的三分之一执行,形成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厚氛围。同时,与媒体联办了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创建动态。为了提高地方和部门创建的积极性,还出台了仙桃市2016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方案,对落实创建指标创新创建措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大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创建宣传,不断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视觉冲击力,引导全体市民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有礼仙桃人。

  天门市

  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一、坚持“人财物随事走、事随创建标准走”,夯实创建基础。创建工作由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四大家领导分片挂点督导,建立了周检查、月会商、季排名、年结账的督办考评机制。各地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了市、乡镇和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各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人财物随事走、事随创建标准走”的原则,机构、编制和经费优先保证创建所需。先后为市文明办增设行政编制1个、新增市志愿者指导中心事业机构1个、调剂事业编制3个。市级预算优先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确保创建投入。

  二、坚持“全民参与、为民创建”,汇聚创建合力。面向社会开展了创建用语、文明公约等征集活动,并和公益广告一起在市内媒体、公共场所进行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以示范点为引领,规范了社区、学校等七种宣传模式并予以推广;组织了文明创建万人签名、“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等系列主题活动;以身边“草根典型”为原型制作“我是天门人,天门是我家”系列公益宣传片,在荧屏、户外LED、电影院线循环播放。市内报网台长期开设“文明创建·你我同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等专栏,论坛社区设置“不文明行为随手拍”等主贴,引导群众争当文明创建的监督员。以背街小巷环境、公厕改造、集贸市场管理等民生问题为导向,把文明创建作为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的一个重要抓手,让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参与中提素质,在参与中得实惠。

  三、坚持“对标创建、挂图作战”,确保创建实效。为把握创建标准,邀请文明城市创建专家现场把脉问诊。对照新版测评体系,修订了《天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工》,将创建任务逐项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责任到人,并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市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状》,并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四、坚持“以文为魂、以水为脉、以绿为韵”,打造宜居城市。先后投入40多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功能性场馆建设,新建图书馆、体育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等11个功能性场馆。依托城区“一河两湖”的水资源优势,改造东湖、西湖,连通两湖,引汉济湖,构建城水相依格局。城区新增120多万平米绿地、97公里绿化带、近20个小游园,达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绿化效果。城市环境的改善让市民更具自豪感和幸福感,也给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潜江市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出了以责任机制、联动机制、督办机制和奖惩机制为核心的创建工作体系,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建立责任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关键是落实责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潜江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在决策指挥层面,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四大家”相关领导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办五组”(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组、农村建设管理组、社会文明风尚培育组、作风建设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创建工作专班,并抽调专人脱产集中办公。在组织实施层面,实施创建“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责任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全市上下,从市委书记到村组、社区干部,形成分工明确、任务具体、指标明细、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条。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立联动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至关重要。为加大社区、街道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潜江制定了市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挂点包保社区(村)创建工作方案。每位市领导挂点1-2个社区,协调、督办社区创建工作,市直部门3—5家联合组建1支工作组对口包保社区,深入到社区帮扶和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包保工作,形成了市领导、市直单位和社区间的联动,各单位与社区之间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促进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贸市场整体改造、建筑工地建设管理、“六小”行业整治达标、乱搭乱建限时拆除等专项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 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建立督办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督办整改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一是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地各单位的创建工作逢单月进行暗检,逢双月进行明查,明检占40%,暗访占60%,明检和暗访成绩相加得出双月考评综合得分,每次考评结果通报全市,并在市直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公布。二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或督办函,限时整改。2015年来,归纳整理一般问题600多条,所有问题实行项目化、清单化,下发整改通知交各地各单位整改。发出重点问题督办函73份,限时解决。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定期收集民意;聘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行业代表、社区群众、媒体记者担任创建工作特约监督员,听取他们对交通管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市民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民意直通车的形式送相关市领导批示后交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

  四、激发动力,狠抓落实,建立奖惩机制。赏罚分明、奖惩兑现是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保障。制定了《潜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和《潜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每年专项列支100万元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奖励,实行双月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对双月考评和年度考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同时,年度排名后3位的区、镇、办事处取消文明镇参评资格,年度排名后10位的市直单位不得被评为文明单位。对单位和个人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而影响全市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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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8-10 来源:湖北文明办

 【创建交流】

  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经验做法

  仙桃市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着力打基础、管长远,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一、压实过程,实现创建常态化推进。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将创建指标一一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开发建设了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考核系统,全市所有镇办和部门对应一个创建账户,文明委通过系统可以调阅任何一个部门的创建动态。通过技术手段的更新,全市实现了对所有创建指标的全程管理、痕迹管理和智能管理。

  二、压实责任,实现创建项目化推进。按照统筹推进、重点先行的原则,结合仙桃创建实际,明确了2016年十大创建项目,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五大细胞创建行动、单位社区共建共驻行动、志愿服务行动、诚信建设行动、城市整理行动、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巩固提升行动、惠民利民便民行动和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十大行动由相关文明委成员单位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参与,把创建责任压实到地方和单位。同时,实施市委领导包挂,实现了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市委领导、一个责任专班、一系列创建方案、一抓到底的创建格局。

  三、压实管理,实现创建长效化推进。借鉴武汉、张家港等地的创建经验,出台了一系列创建体制机制。一是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文明委每两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调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二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评,结果在媒体公示;三是窗口行业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四是文明城市创建奖惩实施办法,对奖励和惩罚提出了明确的意见。通过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解决创建一阵风问题,实现长效化推进。

  四、压实宣传,实现创建社会化参与。出台了仙桃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对媒体的公益宣传进行了量化,社会媒介按照时间和版面的三分之一执行,形成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厚氛围。同时,与媒体联办了文明城市创建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创建动态。为了提高地方和部门创建的积极性,还出台了仙桃市2016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方案,对落实创建指标创新创建措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大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创建宣传,不断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视觉冲击力,引导全体市民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有礼仙桃人。

  天门市

  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创建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一、坚持“人财物随事走、事随创建标准走”,夯实创建基础。创建工作由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四大家领导分片挂点督导,建立了周检查、月会商、季排名、年结账的督办考评机制。各地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了市、乡镇和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各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人财物随事走、事随创建标准走”的原则,机构、编制和经费优先保证创建所需。先后为市文明办增设行政编制1个、新增市志愿者指导中心事业机构1个、调剂事业编制3个。市级预算优先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确保创建投入。

  二、坚持“全民参与、为民创建”,汇聚创建合力。面向社会开展了创建用语、文明公约等征集活动,并和公益广告一起在市内媒体、公共场所进行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以示范点为引领,规范了社区、学校等七种宣传模式并予以推广;组织了文明创建万人签名、“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等系列主题活动;以身边“草根典型”为原型制作“我是天门人,天门是我家”系列公益宣传片,在荧屏、户外LED、电影院线循环播放。市内报网台长期开设“文明创建·你我同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等专栏,论坛社区设置“不文明行为随手拍”等主贴,引导群众争当文明创建的监督员。以背街小巷环境、公厕改造、集贸市场管理等民生问题为导向,把文明创建作为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的一个重要抓手,让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参与中提素质,在参与中得实惠。

  三、坚持“对标创建、挂图作战”,确保创建实效。为把握创建标准,邀请文明城市创建专家现场把脉问诊。对照新版测评体系,修订了《天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工》,将创建任务逐项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责任到人,并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市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状》,并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四、坚持“以文为魂、以水为脉、以绿为韵”,打造宜居城市。先后投入40多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功能性场馆建设,新建图书馆、体育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等11个功能性场馆。依托城区“一河两湖”的水资源优势,改造东湖、西湖,连通两湖,引汉济湖,构建城水相依格局。城区新增120多万平米绿地、97公里绿化带、近20个小游园,达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绿化效果。城市环境的改善让市民更具自豪感和幸福感,也给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潜江市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出了以责任机制、联动机制、督办机制和奖惩机制为核心的创建工作体系,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建立责任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关键是落实责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潜江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在决策指挥层面,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四大家”相关领导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办五组”(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组、农村建设管理组、社会文明风尚培育组、作风建设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创建工作专班,并抽调专人脱产集中办公。在组织实施层面,实施创建“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责任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全市上下,从市委书记到村组、社区干部,形成分工明确、任务具体、指标明细、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条。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立联动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至关重要。为加大社区、街道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潜江制定了市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挂点包保社区(村)创建工作方案。每位市领导挂点1-2个社区,协调、督办社区创建工作,市直部门3—5家联合组建1支工作组对口包保社区,深入到社区帮扶和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包保工作,形成了市领导、市直单位和社区间的联动,各单位与社区之间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促进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贸市场整体改造、建筑工地建设管理、“六小”行业整治达标、乱搭乱建限时拆除等专项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 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建立督办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督办整改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一是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地各单位的创建工作逢单月进行暗检,逢双月进行明查,明检占40%,暗访占60%,明检和暗访成绩相加得出双月考评综合得分,每次考评结果通报全市,并在市直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公布。二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或督办函,限时整改。2015年来,归纳整理一般问题600多条,所有问题实行项目化、清单化,下发整改通知交各地各单位整改。发出重点问题督办函73份,限时解决。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定期收集民意;聘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行业代表、社区群众、媒体记者担任创建工作特约监督员,听取他们对交通管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市民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民意直通车的形式送相关市领导批示后交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

  四、激发动力,狠抓落实,建立奖惩机制。赏罚分明、奖惩兑现是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保障。制定了《潜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和《潜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每年专项列支100万元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奖励,实行双月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对双月考评和年度考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同时,年度排名后3位的区、镇、办事处取消文明镇参评资格,年度排名后10位的市直单位不得被评为文明单位。对单位和个人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而影响全市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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