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
践行文明交通,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经过持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文明交通正逐渐成为大多数咸宁市民的行为自觉。然而,仍有部分市民无视交通规则,文明交通意识不强。
红榜:同惠广场十字路口、双鹤桥路段、财政局门口路段
9月8日上午9时45分,记者来到市区同惠广场十字路口。
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通行有序,没有抢行、逆行现象;市民不管是骑电动摩托车还是共享单车,都自觉戴着头盔;无论车还是行人,都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指示,看不到闯红灯现象。
记者在该路口观察了10余分钟,未发现违反交规现象,一直井然有序。
刚在同惠广场超市买完菜的王阿姨说,这个路口的交通秩序一向很好,每次通行都很安心。
“这个路口通畅又有序,走起来很舒心。”有10年驾龄的司机朱先生表示,作为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是应该的。
市民吴女士说,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交通设施,持续规范交通秩序,道路交通环境一天比一天好。
在市区双鹤桥路段、财政局门口路段,也是一片秩序井然的景象:行人过马路过安全岛走斑马线、车辆行驶遵章守纪、非机动车靠路边行驶……“市民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不断提高,整体交通秩序正在向好转变。”交警城区大队四级警长舒斌介绍,如行人过马路的时候自觉等绿灯,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市民会自觉戴安全帽,也没有人急着抢红灯。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市民熊女士认为,良好的交通通行环境,是每个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黑榜:万达广场十字路口、信访局门口路段、岔路口路段、中百、沃尔玛门口路段
当日上午9时19分,记者在市区万达广场十字路口看到,不少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未戴头盔;有的一个车上两个人,只有一人戴了头盔。
9时24分,在信访局门口路段,一辆装着雨篷的电动车,大摇大摆地在路上行驶;骑着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多数不戴头盔;4分钟里,有两个行人、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
9时55分,在岔路口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公然逆行,险些将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逼停;电动车、行人穿行于机动车道,一个婆婆拉着购物车,挨着道路中间护栏行走,险象环生。
10时6分,在中百门口路段,一黑衣男士径直穿过道路,公然翻越护栏后,还笑着和道路对面的同伴挥手,5分钟后,该男子又翻越护栏回到道路对面;10时13分,一名红衣女子翻越护栏。
附近商家说,这段路翻越护栏现象普遍,“经常看到翻护栏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车流滚滚中不管不顾,看得人一身冷汗。”
10时16分,在沃尔玛门口红绿灯路口,红灯显示还有43秒时,一辆电动车直接穿行;红灯显示还有20秒时,等在路口的5名行人,迎着穿行的车辆向对面走去。
“这个红绿灯路口秩序很差,闯红灯的人特别多。”家住附近的市民孔先生担忧地说,这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很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交警城区大队四级警长舒斌无奈地说,这些路段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是没有整治过,但效果并不理想,“关键在于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要提高,真正自觉践行文明交通。”
记者手记:文明始于心,交通践于行。作为城市的一份子,每个市民都应该主动提高自己的文明出行素质,成为文明交通践行者。
只有全市上下凝聚起共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才能努力营造一个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让文明交通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示范者、维护者、志愿者、引导者、宣传者。(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