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人人有责。
当前,咸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到攻坚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短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广大代表响应号召,既立足本职、带头创建,以自身行动带动周边市民自觉投身文明创建,又依法履职、建言献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浇灌文明花开。
以身作则,助力创文取得实效
一名人大代表就是一面旗帜,一群人带动了一城人。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咸宁的大街小巷到处活跃着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志愿者们的身影。
每周五的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志愿者都会拿起扫帚,走上街头,清除路面垃圾,常态化开展创文志愿服务。
立足“六联”活动,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社区等方式,使人大代表投身创文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7月19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基层联系群众工作队,入户走访银泉社区鄂棉小区群众,在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同时,带动该小区群众参与小区管理,共建文明环境,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代表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和水平。
“小区的公共晾衣架真实用,社区为居民办了件大好事!”5月底,咸安区温泉街道花坛社区辖区内的部分小区新增了公共晾衣架,居民们看到新增的公共晾衣架后,发出这样的感叹。
4月26日温泉街道开展以“为创文添动力,为群众解难题”为主题的“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人大代表行动。
艾刚是温泉街道人大代表第四小组组长,在代表行动中,他收到居民反映小区公共晾衣架数量较少的问题后,积极认领问题,自费购置晾衣架,解决了居民“晾晒难”问题。
“要以主人翁精神认真抓细抓实,以负责任的态度为选区为选民办实事做好事。”咸安区永安街道人大工委发动全体人大代表认领了26个创文责任区后,代表们将以每周至少一次的频率开展文明劝导、卫生清理、入户宣讲等志愿服务,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履职尽责,擦亮城市文明底色
文明是城市的内在品质,法治是内在品质的底色。
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部署,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了条例起草、调研、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议修改等工作。
两部条例于去年12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今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4月26日公布,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两部条例在立项、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均有众多人大代表参与其中,进行多次座谈、讨论、论证,他们及时把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和对法规的意见建议反映到法规条款当中。
厚植法治土壤,用法治力量护航城市管理现代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制定《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客观要求,更是固化我市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丰富成果,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
市城管执法委有关负责人说,《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填补了执法实践中无处罚依据的空白,将成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力抓手。
聚力法治宣传,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通过咸宁广播电视台《法治热线》栏目,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危害进行深入剖析。
7月8日,市城管执法委在咸宁法治热线栏目对《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就听众连线咨询的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乱贴乱画,小区“僵尸车”、垃圾分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委宣传部结合条例内容,制作了一批宣传教育动画短视频,从8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刊播,广受好评。
在《条例》的引领下,文明的种子播撒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文明之花将盛开在每一名市民的心中,山水宜居、和谐文明的美丽咸宁未来可期。
勇于担责,汇聚强大工作合力
文明孕育城市之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
建设一个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咸宁,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更需要汇聚全市上下同心参与文明创建的最大合力。
“下舒桥处通往武赤线的破损道路整修好了没有?”“温泉杨下社区的排污问题动工解决好了吗?”……
随着创文工作的深入推进,触及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人大代表敢于较真监督,推动作用也就显得愈发可贵。
在下基层实践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有号召、人大见行动,始终突出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鼓励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推动人大代表为民代言、履职尽责,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小处着眼、细处着手,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创文责任,把创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坚决落地“一人一片、一天一事、一鼓作气、一以贯之”四个一要求,全力推进创文工作。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促相关工作落实落地,汇聚全社会强大合力。就文明创建综合运用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多种监督手段,提升城市净与美。
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十六潭公园举行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6·5”环境日宣传活动暨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全市各单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生态文明,共创文明城市,共享绿色未来。
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各个阶段不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投身环境卫生整治、宣传、督查等创文一线活动,通过学习考察、提交议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专题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等方式,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树新形象。全市人大代表正在用实际行动和积极作为,为咸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最大的贡献。(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