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着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黄石市创文办日前针对城区“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印发考核督导办法。
通过常态化考核督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事情有人办、违章有人管、问题有人改、责任有人担,推动城区“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设施完好”的街道环境,从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先期纳入创建试点的7条重点街道包括:武汉路商业大街(中商百货黄石店—武商黄石购物中心1号门)、安达路(杭州西路路口—苏州路路口)、杭州西路(桂林南路路口—磁湖路路口)、铜花南北路(紫新路路口—铜花南巷)、花湖大道(湖滨大道路口—黄石大道路口)、铁山大道(张之洞广场—盛洪卿路口)和颐阳路(黄石锦轮戴斯国际酒店—黄石爱康医院)。
考核督导重点检查“一路一策”创建方案和定人定岗方案制定、路段管理台账与问题台账摸排建立、宣传发动、提示卡发放、门店知晓率、“四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对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式更新、清单式交办、跟踪式督查、对标式整改”机制,确保问题限期整改销号。并将考核督导结果纳入“十佳十差”项目评选,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与曝光。
在创建过程中履职不力、管理缺位、交办问题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创建成效差等单位和个人,由市创文办按照《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黄石日报 记者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