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黄石市城管委传来消息,黄石市将在武汉路商业大街等7条重点街道试点启动“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在创建取得成效后再向全市范围推广。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设施完好”的街道环境,黄石决定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先期在武汉路商业大街(中商百货黄石店—武商黄石购物中心1号门)、安达路(杭州西路路口—苏州路路口)、杭州西路(桂林南路路口—磁湖路路口)、铜花南北路(紫新路路口—铜花南巷)、花湖大道(湖滨大道路口—黄石大道路口)、铁山大道(张之洞广场—盛洪卿路口)和颐阳路(黄石锦轮戴斯国际酒店—黄石爱康医院)7条重点街道试点推进,待取得成效后再全面铺开。
“文明示范街”创建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市容秩序,做到商户文明经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沿街门店无乱摆乱占、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牵乱挂等“十乱”现象。规范交通秩序,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行人文明出行,车辆无乱停乱放、乱掉头、乱鸣笛等现象,行人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现象。强化环卫保洁,规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绿化带无垃圾、纸屑等杂物。
作为“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市城管委明确指出,将落实“三个严禁、两个严守”,做到严禁店外经营、严禁乱设乱挂、严禁私设广告、严守交通秩序、严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进行提醒劝告、批评教育;对于屡次违法、拒不整改、拒不接受劝告或造成危害后果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黄石日报 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