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引入志愿服务考察机制 赋能文明安全交通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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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08 15:05    来源:湖北文明网

  近日,仙桃市委文明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签署了仙桃市《关于办理轻微“两类”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两类”案件(危险驾驶犯罪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办理效果,推进仙桃市公共交通安全的区域治理。

  据悉,自2021年8月以来,仙桃市检察院与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通力合作,探索轻微“两类”案件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模式,要求符合条件的拟被不起诉人参与完成一定的交通志愿服务,利用志愿服务平台进行监测,以考察期间的表现和悔罪程度作为检察决定的依据之一。截至目前,已对226人适用这一考察机制,参与交通志愿服务近1400小时,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交通肇事案件拟被不起诉人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长一般不少于60小时,考察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危险驾驶案件拟被不起诉人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长一般不少于48小时,考察期限不少于十二日。考察前,交警支队开展岗前培训,并分发“红马甲”“小红帽”等服务标识器材,确保志愿服务人员知站位、会劝导。考察期间志愿服务人员将通过交通劝导、现身说法、法治宣传、专项活动等方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由当班交警进行考核打分。

  为保障交通志愿服务落实落地,仙桃市创新监管机制,利用志愿服务平台监测服务质量。据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平台发布志愿服务任务,相关对象在平台领取任务,并打卡签到。后续将针对不同轻微犯罪类型制定不同服务内容,利用科技手段赋能公共安全区域治理。

  “现在我国轻微违法犯罪比较多,危险驾驶罪占比也越来越高,办案理念逐渐也由过去的惩罚为主向治理为主转变,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就是具体表现。”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去年市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300多件1600余人,其中“两类”案件就多达500余件,办案检察官表示:“现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较多,这类人员往往缺乏文明交通意识,亟需交通知识培训,知法才能守法。”

  说起案件,检察官提起了一件让她印象深刻的事。去年8月,一名驾驶员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从城区出发沿318国道前往长埫口镇,结果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后担任三日路口交通志愿者。谁曾想,该名驾驶员结束交通志愿服务后,主动向市检察院送去了一份千余字的手写检讨书。《检讨书》中写道“经过几天的路口站岗,维护交通秩序,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人人都不守规矩,这个世界将是混乱的。”“这一次醉驾,给我的余生敲响了警钟,酒后不能驾车是一根红线,一根高压线,碰不得,碰了就是违法犯罪。”

  “交通志愿服务考察不等于替代刑罚,但通过落实考察机制,能促使他们在亲身实践中真知罪、真悔改,工作取得了这种成效,我们在意外的同时也很欣慰。”看着《检讨书》,检察官感慨万分。

  “对于‘两类’案件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或‘不诉了之’,不仅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也不利于平息矛盾、化解风险。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制定,是在检察环节引入社会服务的有益尝试,也是创新推进市域治理的有力举措。”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高光华表示。接下来,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为我市“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仙桃日报全媒记者 陈亚东)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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