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至今年底,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普通国省道、农村道路、农贸市场和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道路,常态化开展“小微车辆”违法行驶专项整治。
“小微车辆”泛指小型低速二轮、三轮、四轮车辆,主要为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行驶的特种和场地用车等。
近年来,我市“小微车辆”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它既是交通事故中肇事的重要源头,又是事故中受害的主要群体,逆行、横穿、加装遮阳伞棚等交通违法乱象丛生。
为加强“小微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交警支队将陆续在城区设立交通违法学习教育点,以观看“小微车辆”交通违法引起的交通事故视频、学习抄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条、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提高对“小微车辆”驾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效果。同时,“流动车管所”将陆续到基层派出所,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小微车辆”牌证业务。
据悉,我市将严管严查“小微车辆”无牌无证、无交强险、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检验和报废、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遮阳伞棚的,依法责令恢复原状;驾驶无号牌、拼装或报废“小微车辆”上路的,依法扣留车辆,属于机动车性质的吊销驾驶证;无证驾驶属于机动车性质的“小微车辆”的,依法拘留;未购买交强险的,依法予以处罚;属“小微车辆”非法营运的,依法移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黄冈日报 通讯员 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