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多种形式融入文明创建 让社会治理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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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15 14:41    来源:湖北文明网

  文以载道,德以化人。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荆州市广泛组织、动员和引导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为文明荆州绘就了一抹鲜亮的“志愿红”。针对少数市民依然存在不文明行为的现象,荆州市多部门积极探索公益和志愿服务代替行政处罚执法新机制,教育引导“轻微违法者”主动转变为“创文志愿者”,共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人人争做城市文明的创建者,守护者。

  免刑不免“惩”,检察机关“定制”公益岗位

  以认罪认罚酌定不起诉案件为着力点,让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以训诫教育为目的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近年的一个新探索。

  覃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考虑到覃某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且目前仍为在校学生,沙市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他就读学校所在社区,指定其身穿红马甲,以志愿者身份,在社区从事新冠疫苗接种和创文宣传工作,实现了从“违法者”到“志愿者”的转变。“到社区为大家做志愿服务后,得到了居民的认可和尊重,精神得到洗礼,受益匪浅。”覃某以社区服务来“赎罪”,感受颇深。

  为实现办案效果多赢,该院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和社区实际需求,为不同被起诉人“量身定制”公益服务方案,并开展全流程、专业化的评估与监督。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积极应用荆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平台,通过APP进行公益服务签到、服务时长确认、服务项目自选等,力促工作机制不断成熟。

  换位体验更温馨,“轻微违法者”成“城管义工”

  一边是商贩要维持生计,一边是执法人员要维护良好市容秩序,荆州市城管执法者一直在思考如何进行有温度、有力度的管理。为此,荆州城管提出了“换位体验代替行政处罚”的举措,少了一些执法的严厉与冰冷,多了几分温馨和思考。

  市民王某因违规出店经营,被沙市区城管综合执法中心约谈,在了解相关条款及法律责任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选择“体验式”处罚。第二天,王某到社区报到,对辖区内流动摊点进行宣传劝导。“以前总是与执法人员‘打游击’,你来我就走,你走我再来,其实执法工作也挺不容易的,风吹日晒雨淋的。”王某坦言,商贩的身份转换体验让他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多了一分理解。

  沙市区城管综合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让当事人参加志愿服务或义务执勤这种处理方式,提高了市民维护城市秩序的意识,消减了再犯的可能性,扩大充实了志愿服务队伍,可以说一举多得。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交通违法者”变“文明守护者”

  针对驾驶人员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让违法者变成了交通秩序的“文明守护者”。

  2月21日上午,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七中队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时,拦下了未带头盔的电动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在接受口头教育后,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选择在违法点参与半小时交通路口志愿服务。

  今年以来,已有80多位像陈某这样的交通违法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他们表示,通过“换位” 体验活动真正感受到了交警工作的艰辛,在今后一定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

  “对于一次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车管部门还会统一安排至中心城区各交通路口开展2个工作日的劝导服务工作。”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操作,相比罚款更有意义,大大提升了驾驶人的文明意识。

  让文明创建更有活力,让社会治理更有温度。下一步,荆州市将瞄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引导更多的市民群众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者、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广者,以志愿之行点亮城市文明之光。(荆州市委文明办 荆州日报社)

责任编辑:何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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