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创文办发布《突出不文明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确保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近日,十堰市创文办发布《突出不文明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市民突出不文明行为展开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方案指出,突出不文明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整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整治乱丢烟头不文明行为,整治车辆乱停放不文明行为,整治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行为等。针对以上四种突出不文明行为,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标准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种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治办法。
方案要求,各区、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迅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标准、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全面宣传发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支持率和参与度。6月底前,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依据《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职责规定和本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区域、标准,结合各自责任分工,对不文明行为全面进行集中整治和教育引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7月至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常态长效措施,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方案强调,要强化依法履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
要强化专班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充实执法力量,强化资金保障。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责任单位要不推不等、主动担责,密切配合、联动共治,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要强化宣传引导。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曝光栏等多种渠道,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让不文明行为无藏身之地。
要强化督办考核。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认真自查自纠,及时优化方案改进方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市创文办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工作进展,结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严肃处理。(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