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门前三包”相关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日前,十堰市创文办发布《“门前三包”常态化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门前三包”工作重申标准,再作要求。
方案指出,市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产权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居住户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按管理部门划定的责任区,负责门前环境卫生、绿化和秩序管理。要求是做到卫生干净、环境美观、秩序良好。
方案明确,市城管执法委(市五创办“门前三包”办)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实施以各区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单位为基础的城市市容管理模式,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方案要求,3月底前,市城管执法委、四区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摸清产权单位和责任单位、户主信息等底数,明确“路段长”,绘制“图表”,划分“网格”,实行“台账”式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6月底前,各区集中开展“门前三包”责任治理,可以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再全面推广的方式,研究制定“门前三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把“门前三包”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做到门店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实现“门前三包”管理常态化。7至12月进入常态管理阶段,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市“门前三包”办对“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周通报、月调度和季会商,确保产权单位和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相关部门专人参与,常态保持工作联动。市五创办、市创文办将“门前三包”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市域文明指数测评重要内容,列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确保“门前三包”各项管理举措落实到位。(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