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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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20 09:18    来源:湖北文明网

  8月19日,从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力争到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纲要》明确,到2022年,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0.20%和36.15%。到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湖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启动“村增万树”行动计划,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人,基本实现“应绿尽绿”;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提升到61%。

  《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武汉将新、改建自然公园10个、郊野公园20个、城市公园60个、社区公园及口袋公园300个。重点建设临江、环湖、沿河公园,中心城区40个湖泊公园全面建成,不断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纲要》提出了8大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亮点工程。包括长江水生态修复、东湖绿心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5大重点工程和“百里长江生态廊道”“中法武汉生态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等3个品牌工程。

  《纲要》围绕健全生态制度、巩固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和弘扬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涉及我市的37项创建考核指标,制定了9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力争到2025年把武汉建成“天蓝、地绿、水碧、土净、城美、民富”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并命名了四批共2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家级命名的副省级城市,湖北省已有十堰市、恩施州等两个市州和10个区(县)获国家级命名。(长江日报 记者陈永权 通讯员胡喜珍 孙旋)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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