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竹溪县围绕建设建设信念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幸福美丽、和谐宜居的城市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和“城乡一体、全域创建”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灵魂铸造、党风引领、平安建设、信用治理、文化培育、基础提升、碧水蓝天、细胞培育、特色创建、机制创新十大工程,确保“一年打基础、二年抓提升、三年上水平”。
推进灵魂铸造工程。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贯穿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始终。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四德”“四史”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家规家训进万家”“寻找最美家庭”“劳动创造幸福”“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培育机制、志愿者回馈激励机制,打造一批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推进党风引领工程。办好百姓问政、网络问政,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政府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提高政务热线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平安建设工程。落实《法制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竹溪”。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落实活禽“定点宰杀、集中检疫、冷链运输、白条上市”,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水平。
推进信用治理工程。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开展电信诈骗等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曝光不诚信行为。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提升文明诚信服务,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审批和执法部门增加企业负担现象,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节点,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推进文化培育工程。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科技馆建设,深化拓展科普活动。统筹推进文体广场、乡镇、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公筷公勺制”“光盘行动”、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县域文明程度。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复兴少年宫建设,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推进基础提升工程。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以幸福、鼓楼、东郊、西关四个社区为中心打造4大15分钟便民生活圈。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无障碍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好用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清洁行动,实施垃圾分类,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快改造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整治“十乱”现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碧水蓝天工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持续实施“绿满竹溪”“绿盾”“精准灭荒”等行动,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推进裸露山体治理和生态修复,巩固国家园林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开展“光盘”行动,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推进细胞培育工程。持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负面清单制度,把创建触角拓展到“两新”组织,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竹溪县全域创建活动方案》,把创建重点延伸到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把工作重心下移到街道社区、村庄小区,实现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四大行动,全面推进积分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做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特色创建工程。持续深化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把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融入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传家训、扬家风、创十星”等活动,促进活动常态化。将家规家训进万家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讲、传、帮、立、改、树文明实践活动(讲家风故事、传优良家风、帮办实事、立壮志、改陋习、树新风),提升活动效果。组织开展家规家训活动专题调研,召开“好家训好家风”座谈会,总结经验成效,彰显创建特色。
推进机制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体系,充实工作队伍,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组建文明观察团开展文明观察活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文工作开展视察指导,对创建工作进行巡访、监督。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设曝光台,常态化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落实《竹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竹溪县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