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公布了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1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810件(套)。
八七会议会址。湖北省文旅厅 供图
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3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143件(套),二级文物367件(套),三级文物2300件(套)。
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湖北省文旅厅 供图
3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级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武汉市有18处,分别为:八七会议会址、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汉口新四军军部旧址、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中共中央领导人汉口住地旧址、汉口中共中央宣传部旧址、苏联空军志愿队烈士墓、武汉国民政府旧址、汉口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旧址、国民政府第六战区受降堂旧址、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起义门、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旧址、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
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湖北省文旅厅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革命文物核定公布工作,湖北省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湖北省革命文物资源状况,对全省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核对,并征求了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意见,形成了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湖北省将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持续推进全省革命文物排查、认定工作,继续分批次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同时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与传播,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开放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长江日报 记者万建辉 通讯员邢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