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接续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3月25日,市创文办下发《十堰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将多措并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从“夺取金牌”向“擦亮金牌”、“决战决胜”向“常态长效”、“达标创建”向“典范创建”转变。
《方案》指出,今年主流新闻媒体将开设“我建我城、我爱我家”“功成有我、再立新功”“创文直通车周报”“身边人说身边事、创文故事大家讲”“文明新视角”等专版专栏,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关爱未成年人进社区”“师德师风”等未成年人工作主题宣传,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系列、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宣传。
在活动宣传方面,我市各地、各媒体将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宣传,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开展学雷锋日、儿童节、建军节、教师节等重要节点宣传;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八项活动,安排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宣传。
在公益宣传方面,对照《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度公益广告刊播宣传方案》的主题、标准、内容、规模、时间、区域、点位要求,组织媒体、媒介保质保量刊播设置公益广告。
在特色宣传方面,聚焦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时间银行”、礼让斑马线、公筷公勺、排队“一米线”、垃圾分类、足印社区·户户走到、志愿服务、家风家训、人情新风、“十星”创建等重点工作和成熟经验,在媒体推出典型特色宣传。
在法规宣传方面,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进校园、进村镇、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宣讲活动。
在群众宣传方面,持续开展“足印社区·户户走到”文明宣讲活动。每周持续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十堰日报记者 兰瑞文 纪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