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东风社区网格员王珍走进社区小广场,向居民宣传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该区常态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个缩影。
张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张湾”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督导城市环境、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选树群众身边典型等举措,切实提高市民满意度,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要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实现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干净、整洁,为市民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近日,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例会对近期该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张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对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调研、作出批示,要求持续抓好督导,保持城市良好环境。采取“日督查、周检查、月问责”方式,对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下发督办通报29份,下发工作提醒1份,约谈提醒4人次。通过最严厉的督办、最严肃的问责,推动文明城市持续向好,让城市更美好,让市民更舒心。
该区把宣传《条例》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抓手,制订《条例》进媒体、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家庭等“八进”宣传方案,通过机关干部带头示范,带动广大市民一起学《条例》,形成人人知《条例》、人人学《条例》、人人守《条例》的浓厚氛围。该区还印刷近3万份海报、宣传册,分发至村(社区),并组织市民开展《条例》有奖答题,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用身边典型带动更多人行善事、做好人。今年以来,该区先后下发关于评选推荐“身边好人”“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通知,评选群众身边的典型,形成学典型、追典型、做典型的良好氛围,汇集社会正能量,凝聚发展向心力。2020年,该区共评选出130余名区级“身边好人”、2700多户区级十星级文明户。
“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大伙儿可敬、可信,看得见摸得着,也学得了。”该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负责人表示,先进典型是张湾的骄傲,也是张湾的精神“富矿”,将用好这些“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典型激励身边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该区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评选,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移风易俗等活动,文明创建取得丰硕成果。该区在2020年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市辖区)中位列第一,黄龙镇回龙村获评全国文明村,区委办公室和花果街办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柏林镇获评省级文明乡镇……
“张湾区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宗旨,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党员干部率先示范理念,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该区主要负责人表示。(十堰日报 通讯员贺景合 特约记者庹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