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关镇实践所志愿者到小区宣传条例
竹山县文旅局志愿者到店铺宣传条例
“跳广场舞噪音大最高罚500元、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200元、遛狗不牵绳最高罚1000元……”1月8日,竹山县创文办组织各单位1000余名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对社区居民、沿街门店、商业街店铺人员和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积极践行《条例》,这是竹山县创文办每周五组织开展的“路长制”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每到周五,竹山县的大街小巷都会遍布身穿红马夹的志愿者,他们带头开展义务清扫、文明劝导、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成了竹山县一道独特的“红色风景线”。
1月8日,竹山县全县上下除正常开展“路长制”志愿服务活动外,同时开展以宣传疫情防控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主的创文包保入户志愿服务活动,向包保小区及路段经营户、居民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防护措施内容,监督并引导正确佩戴口罩;申请并引导使用场所防疫码;各行业主管部门督办相关经营户(商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正确佩戴口罩,门口测温、扫码,凭绿码进入,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清洁消毒,防疫物资储备,隔离场所设置等。(竹山县创文办 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