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文明条例传清气 惠风和畅好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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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23 14:44    来源:湖北文明网

  文明的秩序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的黄石,正在不断夯实这块基石。2020年10月1日起,《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一些市民开始对《条例》内容投入更多关注。

  “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不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使用犬链(绳)牵引,即时清除或者清理产生的粪便……”除了针对噪音扰民、公共场合禁烟、宠物犬饲养等日常生活中易引起纠纷的各项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处罚标准,《条例》还结合当前社会实际需求,规定“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外出时佩戴口罩”等内容,并对配备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等提出相应要求。

  《条例》内容含六章四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聚焦群众关切和文明创建难点问题,《条例》科学合理地设置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填补了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地方立法空白。

  “我对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还是很期待的。”昨日,家住大上海广场的杨女士表示,虽然一直在说禁烟,但基本靠自觉,有时候在一些店里甚至电梯里碰到有人吸烟,想劝阻又不好意思,还有点怕遇到脾气差的人,“现在好了,如果真的可以罚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话,应该能吓到大部分不自觉的人。”

  “对于携带犬只出户未使用犬链(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条例》中的这一段内容,引发了市民张文远的强烈关注,家中养的一条泰迪犬由于体型小又机灵,深受全家喜爱,“我妈舍不得拴它,每次带出门遛,不是抱着就是随它自己跑,劝她也不听,总说狗狗很乖,从没闯过祸。这下好了,再不舍得也必须牵住了,以后我也不用担心了。”

  《条例》的实施,对于市民个人来说,或许只是某些方面的一些小改变,但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却是文明建设进程中迈出的一大步。相信不久的未来,当《条例》彻底融入我们的生活,黄石的文明面貌将呈现“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模样。(黄石日报 记者 王璐)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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