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接力”17年走出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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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04 11:26    来源:湖北文明网

全国模范检察官张启纯实地走访存在纠纷的山林地界。

2019年4月,检察官助理徐进丽在帮扶村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

2019年5月,检察官助理胡婕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向师生发放青少年儿童法律知识宣传单。

2019年9月,女干警为祖国庆生。

2017年2月,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为帮扶村现场发放有机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玉清(右一)出庭支持公诉,2017年8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改革奖(个人奖)”。

2015年5月,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为燕子镇检察专柜送新书。

6月,全体检察干警在中营镇麻水军部旧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特色实践活动。

  8月18日,是鹤峰检察人无比骄傲与自豪的日子,注定要载入鹤峰检察史册铭记,因为这一天鹤峰县人民检察院被推荐申报全国文明单位。

  这对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来说,标志着走出深山。

  深山,就是偏僻落后的代名词。2003年,检察日报社“深山·海岛·边疆行”,当年10月8日刊出《走在鹤峰的山间路上》后,让安于现状的鹤峰检察人坐不住了。“育亮点、出特色、创品牌”始于此,并成为历任检察长的接力棒。“接力”17年,成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的符号,沉淀为检魂“育出创”。

  青年是检察事业的生力军。该院2004年7月迎来首届“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后,政治上关爱、事业上关注、生活上关心,推行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展现的“一线工作法”,为他们营造施展才华的平台。2007年12月,1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联合表彰为“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今天,仅40个政法编制的小院,37岁以下的有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检察官2人,副科级5人。

  检花争艳斗妍撑起半边天。该院案件管理部门网上办案公开信息做好“网络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做好“管理员”,监控流程督促履职做好“巡视员”,评查案件考评业务做好“质检员”,利用资源分析数据做好“参议员”,着力打造司法办案“铁管家”。2018年3月,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被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目前,女同志有8人为正(副)科级,其中副检察长1人,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检察官3人。

  不让信息时代“遗忘”老年人。该院出台《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方案》,在城乡接合部的农家书屋建“检察专柜”,给星级农家乐送“检察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间办检察宣传专栏,送法、送检察信息到群众家门口,推行“脚板检察”,登门听取60岁以上老年人的心声,不在法律上“打白条”,不在情理上“打欠条”,不让老年人在信息时代成为被遗忘的群体。2016年6月,该院被全国老龄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让法理情的碰撞回归法律。鹤峰“八山半水一分田”,20多个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民事纠纷多发。该院探索出以“三心、三谈、三关、三看、三员”为内容的“五个三”群众工作法,为一件件申诉案件画上圆满句号。即用热心、细心、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与申诉人谈,与另一方当事人谈,与原审法官谈;准确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引导当事人看法律后果、看长远发展、看前车之鉴;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当“宣传员”,有瑕疵但抗诉实际意义不大的当“调解员”,确有错误的当“监督员”。2014年4月,时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启纯,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该院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的预防和反腐败体系。抓龙头树廉威,抓人头重教育,抓源头筑防线,抓苗头鸣警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监管延伸到哪里,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2013年3月,时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伟丽被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

  改革催生检察创新驱动力 。该院2014年10月被确定为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后,把好“方向盘”适应检察发展新常态,润滑“车轮子”构建司法办案新模式,检修“刹车片”营造队伍建设新气象,开足“发动机”凸显工作业绩新作为,增添“动力源”给力持续发展新引擎,犹如把一辆车头带的普列改装成动车驶出深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玉清2017年8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改革奖(个人奖)”,2018年5月被省人社厅、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精准扶贫与淬炼干部双赢。该院派驻燕子镇龙坪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后,倾注兄弟姊妹般的真情帮扶,龙坪村2017年被评为鹤峰县“最美乡村”。2018年5月,该院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被省人社厅、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同年时任工作队队长的叶波扬被恩施州委表彰为“全州优秀共产党员”。

  “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远磊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响亮提出,“与老百姓比衣、比食、比住、比行,拷问自己凭什么!”“四比一问”让检察人员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目标定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工作方法定位,为公益诉讼检察孕育鹤峰检察事业新的增长点平添了精气神。

  谭远磊接过“育出创”接力棒后,打造出精准扶贫“检察版”的同时,还打造出公益诉讼检察“鹤峰版”。

  公益诉讼小院也有大作为。该院办理的公益诉讼试点案,是恩施州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第一案,湖北省首例异地审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2017年3月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后,该院总结出办案公益诉讼个案的“五字诀”——案件线索要“挖”,证据收集要“全”,法律适用要“准”,庭前会议要“细”,庭审应对要“深”。

  该院走访“两代表一委员”获得“垃圾山”案件线索,办理过程中提炼出公益诉讼检察“五借法”,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借“剑”,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借“拳”,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借“米”,向“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借“脑”,与媒体合作加强宣传借“势”。

  同时,该院用“检察长+”办案模式破解仅14名检察官的小院难题,让一件件公益诉讼案件迎刃而解。其中,一份检察建议促使鹤峰这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38处停采矿山得到治理恢复,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两代表一委员”的一致好评。

  就这样,该院办试点案办出“五字诀”,融合“五借法”持续推进,“检察长+”模式出质效。从办理试点案至今,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5件,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件,行政机关回复率为100%;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名片’。”全国人大代表、金泰牧家庭农场法人代表宋庆礼说,“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工作有成效。同时,通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完善监督举措、拓宽监督范围、强化监督质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推动下还将逐步形成县直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鹤峰版’走出大山。”

  7月13日,《检察日报》以《公益诉讼:小院也有大作为》为题报道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转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恩施州人民检察院、鹤峰县融媒体中心三家官方微信推送。(恩施日报 通讯员 孟似虎)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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