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行为 襄阳市开展犬患治理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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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7-28 09:27    来源:湖北文明网

  7月22日,记者从襄阳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了解到,从6月27日到7月22日,全市已受理了4474份养犬登记申请,成功办理了3048份电子犬证。

  办理犬证规范养犬

  22日上午,记者在樊城一家宠物医院看到,不少市民带着自己的爱犬来这里办理养犬登记证。

  市民于女士为自己的爱犬更换了新版的疫苗本,之后,工作人员为狗狗拍照、办证:“新版的疫苗本上有二维码,填写时,不确定的地方先不填,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现在就拍狗狗的正面照和侧面照。”

  市民于女士说,自己是个资深爱狗人士,上大学时开始养狗。她指着自己的黑色泰迪犬说,它以前是只流浪狗,自己把它带回家后,为它看病、护理,花了很多心思,平时也特别注意卫生。“在城市里,要让人和犬更加和谐地相处,积极办理养犬登记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于女士认为,为狗狗办证,规范养犬,对大家都是一件好事。

  接待完于女士,宠物医院又迎来了市民王女士和她养了6年的金毛犬。王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她一直在关注办理养犬登记证的事情,知道可以办证后,就赶紧带齐了资料过来。

  今年6月27日,我市养犬登记系统正式上线,樊城的这家宠物医院是公安部门指定的“犬类免疫登记服务点”之一。该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来给狗狗办证的市民非常多。

  电子犬证办理便捷

  市公安局治安内保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谭志青介绍,养犬登记是养犬管理的重要措施,《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了便民、高效地开展养犬登记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开发建设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市民在线申请登记,民警审核、发放电子登记证,犬只信息查询和动态跟踪管理等功能。同时,联合农业农村(畜牧)部门,依托市区具备宠物免疫资格的动物诊疗机构,设立犬类免疫登记服务点,实现犬只免疫、登记两证一站式服务。

  6月27日,市区养犬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市区和襄州区45个派出所、21个犬类免疫登记服务点(首批为21个,目前已增至28个)开始受理养犬登记。市民既可以通过“襄阳治安”微信公众号提交登记信息,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就近选择免疫登记服务点线下办理登记手续。

  养犬登记证变传统的纸质证件为电子证件,通过系统直接推送到犬主的手机上,方便携带,不易丢失。截至目前,已有3000余名犬主收到了电子犬证。谭志青介绍,目前养犬登记数量和市区犬只实际保有量还存在很大差距,许多市民仍持观望态度。

  养犬登记是襄阳市法定要求,市区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在重点管理区养犬未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犬主予以处罚,或收容犬只。希望犬主们尽快为爱犬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电子犬证。

  开展治理攻坚行动

  《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后,很多市民遛狗时都会牵绳。“遛狗牵绳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市民小刘有一只萨摩耶犬,他说,其实遛狗不牵绳很容易招致麻烦,不是担心狗狗之间打架,就是担心狗狗和行人起冲突。牵绳虽然麻烦一些,但这样能避免纠纷,保证安心遛狗。

  目前,文明遛狗观念已深入人心,很多市民表示,文明遛狗的人越来越多了,只是,仍有一部分市民文明遛狗意识淡薄,不但不牵绳,还纵容犬只进出人员密集场所,而且不清理犬只粪便。“应该来一场硬气的整治行动,要有震慑力,动真格的才好!”市民李师傅表示。

  记者了解到,疫情缓解后,市公安局就下发《关于强化城区犬患治理工作的通知》,迅速组织开展城区犬患治理行动。在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民警会同物业公司、居(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居民养犬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登记,在建立电子信息台账的同时,对养犬居民的养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告知其做好登记办证的相关准备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及时整改,妥善处理犬只。特警支队还借助无人机的喊话功能,利用高空视野广、灵活度高等便利条件,及时发现和劝导市民的不文明遛狗行为。

  7月21日,市公安局召开城区犬患治理工作推进会,7月23日下发《城区犬患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围绕遛狗不牵绳和流浪犬问题,组织开展治理攻坚行动。

  公安机关将以城区18个公园、广场、绿道等公共休闲场所及大型商圈为重点,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发现遛狗不牵绳、携犬进入犬只禁入的公共场所等违规携犬外出行为,当场予以处罚。同时,通过视频监控、发动治安信息员“随手拍”等方式,收集违规行为图片、视频资料,锁定违规人员并开具罚单。多次受到处罚的,将收容犬只,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

  持续发力齐抓共管

  加强城市犬患治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对推进襄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只靠公安部门是肯定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各职能部门持续发力,齐抓共管。

  谭志青介绍,《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养犬管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养犬人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养犬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对于不文明遛犬行为集中的公园、广场、绿道等休闲场所,禁止携犬进入的人员密集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是该场所文明创建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提示标识,开展巡查监督,落实文明创建要求,规范养犬行为的主体责任,对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导提醒,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企业、居(村)委会应当落实管辖区域内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自治责任,制定完善社区、小区文明养犬公约,动员群众互相监督,实现区域文明养犬自治。(襄阳日报 全媒体记者 陈莉莉)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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