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襄阳市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及湖北省第十五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工作已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在6月15日以前申报。
本次活动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分级受理初审、部门联合复审、公开征求意见、认定公示公告等环节进行,凡符合依法登记注册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按时完成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合同签约和履约及信用状况优良、无违法失信记录或违法经营记录等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企业申报时,需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主营业务合同格式文本、获得的相关荣誉资料以及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等资料,由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初审。
对经过初审的企业,报请当地法院、发改、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税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单位联合审核把关后,统一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复审后,在媒体和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拟公示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对公示公告后无异议的企业,将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公示为2018-2019年度襄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在襄阳市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中,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湖北省第十五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襄阳日报 通讯员 詹清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