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咸宁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方案》指出,要深入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定期开展清理捕鸟网、捕兽网、诱捕器、猎枪等猎捕工具的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要全面调查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数量、产值和从业人员状况,对退养合法养殖户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经济补偿方案,安排资金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方案》要求,要持续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执法监管行动,对涉及到食用野生动物的所有环节包括猎捕、繁育、运输、加工、存储、交易及食用,坚决予以打击。对在线上、线下所有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机构和场所依法予以关闭、查封或取缔,对从事违法行为的个人依法予以惩处。(咸宁日报 记者 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