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为全力打造优美宜居城市环境,进一步筑牢全市人民城市安全防护屏障,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城市管理职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十大专项”综合整治,助推该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城市环境“十大专项”综合整治具体内容为:出店占道经营整治、倾倒建筑垃圾整治、城区乱排乱放整治、车辆乱停乱靠整治、户外广告整治、违法抢建偷建整治、城市靓化提升整治、公共设施提升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文明提升整治。
据了解,城市环境“十大专项”综合整治将分为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5月20日前),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5月20日至8月15日),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15日-8月底),第四阶段:长效巩固阶段(9月1日后)。(潜江新闻网记者 林楚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