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我州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位列全省第一,被评为“优秀等次”,全省仅恩施州和黄冈市获评“优秀等次”。
近年来,我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行动,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9年,恩施州针对103个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双签双交办”至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并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确保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全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我州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提前3年完成创建目标;鹤峰县、恩施市、咸丰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称号;恩施市成为全省国家考核城市中首个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全州6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域排名前十;全州1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14个跨县(市)界断面和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江、清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恩施晚报 全媒体记者程芳 通讯员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