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鄂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行动指南,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项目为抓手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严格水资源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同时,鄂州市还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碧水保卫战“示范创建行动”为契机,切实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河湖长制“鄂州样板”成效初显,各级各部门履职自觉性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湖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意识和热情日益提升,共抓、共治、共管的氛围大幅提升,河湖水质情况持续向好向优转变。
以项目为抓手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强力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
攻坚重点防洪节点工程,确保重点项目、重要区域防洪安全。樊口二站工程(150m3/s)首台机组于2019年6月初成功试运行,在梅雨期累计排水6000万方,缓解了鸭儿湖流域防汛压力,余下4台机组已完成安装调试,具备运行条件。花马湖二站工程(75m3/s)两台机组于7月4日成功通水试运行,为花马湖流域及机场项目安全度汛提供有力保障。杜沟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6.37m3/s)2台机组于6月19日及时投入运行,在应对6月下旬强降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序推进水系连通
完成三山湖至洋澜湖生态补水工程建设,累计向洋澜湖补水500余万方,实现对洋澜湖的活水补给;实施曹家湖垱网湖水系连通二期工程水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五四湖闸主体工程,3扇闸门已安装;实施武城湖水系连通工程,完成退垸还湖1500亩;实施梁子湖水系连通工程,启动梁子湖闸的建设;继续实施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余湖港、沐鹅港等港道综合治理50余公里;启动长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建设。
全力攻坚城乡污水治理
完成9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400余公里配套污水干支管建设任务,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3万吨/日)、葛华污水处理厂一期改扩建工程(1万吨/日)、花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工程(1万吨/日),相继建成投产,缓解了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余寿港、汀桥港、五丈港、新港(三水源)4处黑臭水体河长制体系基本建立,经第三方效果评估,达到不黑不臭标准。为解决武汉东区域污水溢流问题,启动了武汉东问题管网整治工程。着眼全域性、系统性,按照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启动鄂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19年6月,鄂州市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组织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省级考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严格水资源管理
做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按照水利厅的工作部署,2019年3月,编制了《鄂州市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核查登记工作明确了权属类型、取水地点、取用水规模、计量监测设施等基础信息,通过信息建库立档实现“水利一张图”管理,并实现流域区域信息共享。
严格计划用水与取用水管理。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及时将2019年“三条红线”目标分解到各区。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取水许可项目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严格取水审批验收程序。2019年城区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为100%。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规模在12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制度。探索分区计量试点区域建设,加装测压点,对漏失较大的片区老旧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换,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底,共有鄂州市新民街小学、鄂州市吴都小学、鄂州市职业大学、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公安局、鄂州市审计局等23家单位取得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加强节水型小区建设。2019年创建小区有万家凯旋城、竹林广场、吴王公馆等9家。
2019年6月26日,鄂州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考评。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组织水务集团执行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域开展巡查、管理,及时制止垂钓、排污等行为,对水源地出现的护栏、监控设备损毁及时维修。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前期工作,设计方案经第三稿修改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召开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讨论,选址方案已确定。
河湖长制“鄂州样板”成效初显
真抓实干敢担当。鄂州市将生态环境保护管制置于各项管制之首。河湖长既挂帅又出征,全年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343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10余次,督办解决各类水生态问题230余个,各级河湖长协调推进创建环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打造百里长港示范区、“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散乱污企业清零、畜禽养殖整治、固体废弃物清零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全市上下联动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协同配合抓落实。印发《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并会同市督察考评办加强督导落实。多次与武汉、黄石就梁子湖、严家湖、三山湖等跨行政区域湖泊管护问题座谈,研讨交流协抓共管机制。市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涉河湖治理项目报批和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财政部门在落实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保障;市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整治、河湖确权划界、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防护林建设等方面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紧扣重点 砥砺前行谋新篇
划界确权,加强空间管护。依据河湖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划方案,已完成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52个湖泊和2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划界和46个省名录湖泊的勘界立桩工作,划界成果在各级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同步纳入国土一张图。
2019年9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梁子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积极对接协调,统筹处理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河湖管理范围线三者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立法保护,强化刚性约束。《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经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将河湖长制纳入法律范畴,并拟定第一批市级湖泊保护名录。为解决长港河沿线违章建筑及岸坡开垦种植等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已于2018年11月21日印发施行《鄂州市长港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市人大于2019年9月起组织开展《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打造先行试点。
清除四乱,维护水环境健康。截至2019年6月30日,鄂州市纳入水利部清单管理的31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已销号完毕。葛店江滩白浒镇建筑垃圾、泥垱紫菱农庄、长江江燕船厂、武城湖违建别墅等四乱建筑由市级河湖长牵头督办协调,均已清理拆除完毕。其中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暗访指出的长港河沿线违章建筑密布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题部署,实地督导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自5月28日起至7月10日,拆除了沿线近1700户违章建筑,拆违面积达近80000平方米,长港河面貌焕然一新。
示范创建,持续改善水生态。按照省河湖长制3号令要求,鄂州市以示范河湖创建行动为抓手,围绕“湖连通、堤加固、港拓宽、排提升、水清洁”治水目标,以点带面对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统筹谋划布局。将梁子湖、长江、长港河作为示范创建对象,以梁子湖为谋篇布局发力点、中线对生命线长港河进行实施综合治理,西翼打通梁子湖入江第二通道,同时结合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将1030个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组织编制《创建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三年工作规划(2019-2021年)》、《长江鄂州段创建“示范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长港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系列规划方案,统筹谋篇布局。签订《梁子湖保护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共抓共管保护机制。
截污控污,减少环境污染。14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进入试运行,日处理能力23.75吨,400余公里配套污水干支管建设基本完成,入户管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计划建设的447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点,已完成357座,完成总任务的80%。争取上级资金460万元,实施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标准化改造精养鱼池4.3万亩,鱼池清淤15万亩。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9家畜禽养殖场共改(新)建生物床3500余平方米。
清河护湖,保卫碧水青山。研发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日常巡查,对五丈港、洋澜湖、梁子湖、武城湖、垱网湖等主要河湖水葫芦进行及时清理打捞,其中仅在军运会期间,结合改善提升梁子湖水质要求,清理各类水草垃圾达40余吨。动员社会力量在长江岸线进行垃圾拾捡、在曹家湖岸边进行种树,重点解决长江沿岸护堤护岸林42处缺株断档补绿,全年岸线造林复绿4972亩,108个取缔沙站码头复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没收拆除采砂机具8台套,做好河湖保洁及岸线绿化工作。
工程治理,打造连通体系。投资11亿元实施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梁子湖水系连通、三山湖至洋澜湖水系连通等工程,通过采取合理的疏导、沟通、引排、调度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或改善江河湖库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畅通毛细血管,促进水体流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湖北省鄂州市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涂镇湖、曹家湖、垱网湖已还湖近4万亩,武城湖已完成退垸还湖面积约1700亩。花马湖近期工程退垸(渔)还湖已还湖6630亩。
生态补偿,健全保障机制。2017年8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梁子湖区得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9215.5万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9日印发《关于建立长港河等主要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印发《鄂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及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探索在河流方面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2019年10月30日,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蒋旭光调研鄂州长江堤防建设。(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