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提出2022—2024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5万人,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十项行动,并细化为打造残疾人文创基地、推进辅助性就业、资金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开展“农机创业路 自强借东风”就业帮扶活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重点帮扶、推进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建设等24条具体举措。
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稳定就业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实施方案》是省级层面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文件,对全省各地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政策、资金、宣传和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条件。2024年底,省政府残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湖北日报记者周志兵、通讯员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