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一周年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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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6 10:40    来源:湖北文明网

  9月1日,仙桃市第三中学及仙桃市第五实验小学风和日丽校区迎来首个开学日。这两所学校是湖北天韵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的,预估价值1.5亿元。

  “《湖北省慈善条例》第18条规定,捐赠人可以捐赠财产兴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省民政厅负责人说,捐建学校与传统的捐钱捐物不同,创新了慈善捐赠方式,代表了慈善捐赠的发展方向。

  当天也是《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满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全省各地和慈善组织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救助灾害、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和重要任务,以及疫情防控、灾害救助等重大突发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初步彰显,湖北慈善品牌越擦越亮。

  配套政策纷纷出台

  省民政厅制定的《慈善公益物资服务与管理规范》,是全国慈善领域首个正式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

  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常态化,获民政部推介。

  今年7月,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慈善捐赠信息统计和发布指引》,成为全国首个慈善捐赠统计操作指引。《指引》规范全省慈善组织捐赠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促进信息发布真实、完整、及时。类似的“全国首个”,湖北还有不少。

  目前,国家表彰办已批复我省设立“湖北慈善奖”,我省正在着手制订《“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省级慈善表彰制度日趋完善。

  “一系列制度、标准的制定出台,极大完善了我省慈善相关政策体系,有效促进了《湖北省慈善条例》的贯彻落实。” 省民政厅负责人说。

  创新活力彰显

  根据《湖北省慈善条例》第33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慈善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的规定,省文明办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慈善理念。省教育厅积极推动慈善文化教育进课堂、志愿服务活动进社会,让慈善理念植根学生心间。

  社区慈善得到大力发展。2018年,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州、县慈善会共同启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2020年,中华慈善总会在黄梅县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获得全国29个省(市、区)推广。

  今年,省民政厅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力争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一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目标。

  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链接慈善组织资金8300万元,依托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实施“五社联动”项目,探索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推动慈善服务发展。

  我省创新开展网络慈善。在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支持下,省民政厅、团省委、省红十字会指导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红十字基金会共同主办首届“湖北数字公益节”活动,带动全省近500家公益机构发布515个公益项目,共有超60万人次参与捐款,累计筹集善款1.31亿元。

  应急慈善活动管理不断加强

  8月31日,装载抗疫物资的车辆从武汉出发,驰援西藏、海南等地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出现疫情,湖北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

  《湖北省慈善条例》设立“应急慈善”专章,将应急慈善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对建立应急慈善活动统筹协调机制、捐赠款物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慈善活动等作出规定。这是“全国首创”,目的是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慈善活动的效率和水平。

  我省已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省政府办公厅新修订的《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慈善活动内容均予以明确。

  建立应急慈善活动联动机制,省应急管理厅与省红十字会签订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同时加强与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之间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省公安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开辟“绿色通道”,对运送抢险救灾捐赠物资的车辆实行免缴车辆通行费。省卫健委建设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对捐赠物资资源进行高效精准调度配置。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制定《检测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对突发应急任务检验项目实施免费检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捐赠药品医疗器械提供免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武汉海关对境外捐赠物资,紧急情况下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等手续。省慈善总会与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首个应急慈善危化品仓库。(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谢芳 姚韦伟)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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