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6月2日召开的湖北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会首次提出,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关系,系统性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这是省住建厅与省文旅厅自2014年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首次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合召开会议,700余名会议代表在线参观了武汉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成绩;武汉市房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文旅局、武昌区政府交流了经验,武汉旅体集团、仲量联行、中信院三家单位围绕活化利用,就引入市场机制、落实保护传承要求,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据了解,湖北省住建、文旅部门将协同发改、自然资源、交通、水利、民政等部门,对历史文化遗产湖北省将登记造册、摸清家底,坚持应保尽保,做到“找出来”“亮出来”。除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之外,还有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都将作为有机整体进行保护;通过系统保护,全方位展现古代文明五千年、近现代历史180年及建党100年、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的重要历程;坚持多方参与,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和居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保护利用模式。
会议还提出,将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对不尽责履职、保护不力的,依规依法作出处理。(湖北日报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李媛、张璐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