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
6月1日,湖北省委召开“喜迎党代会 荆楚谱新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9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介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主题,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着力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强文明培育,共建精神家园——
注重教育引导,贯彻落实“两个纲要”,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宣传、关爱礼遇道德模范等各类先进典型,以主流价值构建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的导向更加鲜明。
我省先后涌现7位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八届)、64位湖北省道德模范、489位荆楚楷模个人和集体,一大批身边好人、各行各业最美人物。强化实践养成,从群众关心的具体事、身边事做起,会同省文明委成员单位,持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移风易俗等主题活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风尚理念、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
抓实制度保障,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11个设区的地级市通过《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立法,法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保障作用更加有力。
拓展文明实践,共创美好生活——
坚持宣传教育群众与引领服务群众相结合,坚持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在试点基础上推进110个县(市、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含7个经济开发区)、1336个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5670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网络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突出精准、注重实效、形成常态,探索建立群众点单、中心(所站)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工作模式和管理闭环,在办实事、解难题中暖民心、聚人心。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举办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91个个人、组织、项目、社区被表彰为全国“四个一百”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全省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文明创建,共筑文明高地——
实施《湖北省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开展县域文明指数测评,组织模拟测评、拉练交流、结对共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省6个城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数量达到10个,5个地级市、10个县(市)入选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干部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发挥文明城市创建“龙头”作用,带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细胞创建,我省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分别达到235个、365个、30户、40所。
“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必须重在建设、以立为本,久久为功、持之以恒。”黄学龙介绍,下一步,将紧紧抓住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这个首要、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根本、公民道德建设这个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努力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厚道德滋养。
统筹城乡,推动精神文明创建融合发展。持续对103个县(市、区)开展县域文明指数测评,注重县域同测、城乡同考,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着力构建城乡一体推进、“五大创建”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深化拓展,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质增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省市资源下沉,激发居民参与热情,推行“文明积分”“爱心超市”等激励办法,建强阵地、做优功能,推动中心(所站)开展“一站式”、精准化服务。
健全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更好助力基层治理。建设全省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设立志愿服务基金,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嘉许机制,引导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联动创新,推动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更接地气。坚持省市县乡村互动、省直部门行业联动的工作做法,多渠道挖掘身边好人,多形态呈现凡人善举,多途径传播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浓厚氛围。
落细落实,推动文明行为、道德实践行有所向。组织“文明景区打卡竞晒”“一米文明路”“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宣传教育活动,细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评价标准,深化移风易俗,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 曾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