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在十堰市东风六一小学升旗仪式现场,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所长李传勇为该校三年级七班学生付欣雅发放了“拾金不昧好少年”证书,在全校师生面前对她进行表扬。失主龚女士也为付欣雅和民警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据了解,3月4日下午,十堰市民龚女士在银行取了9000元现金,并用一黄色塑料袋装着。当晚8时,龚女士夫妻俩带着小孩走路时,因小孩哭闹导致分心,龚女士不小心遗失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当她发现塑料袋不见了后,立即来到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求助。该所民警黄洋当即协助开展查找工作。就在民警正在查找时,接到了辖区东风六一小学的求助,称有同学拾到现金,希望警方协助查找失主。
原来,当晚8时20分许,该校三年级七班付欣雅同学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了龚女士装钱的袋子。当她发现袋子里有大量现金时,急着跑回学校找老师,但此时老师已经下班。她只好将钱带回家,将捡到的钱交给奶奶,让奶奶来联系老师查找失主。
3月5日,正值学雷锋日,在东风六一小学,失主龚女士激动地从学校老师手中接过遗失的现金,对付欣雅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高度赞赏,对民警热心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