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到2024年初步建成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
依据《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我省将加快编制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四大生态修复专项试点,分别为武汉市和襄阳市生态提升、荆州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十堰市保护和生态修复、鄂州市生态缓冲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鄂西北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8个生态修复分区,谋划8个类别的修复工程。加快实施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重点实施武汉市长江生态廊道和鄂州生态廊道建设,让长江岸线“留白”“留绿”。
依据方案,我省将大力推进100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分类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国土整治的模式路径。通过系统规划、全域治理,既修复生态环境,又导入特色产业,让乡村成为绿秧平、烟树远、村落美、瓜果香式的美丽家园。 (湖北日报 记者祝华、通讯员闫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