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省168个村(社区)榜上有名。
据悉,司法部、民政部自2004年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
根据通报精神,各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要切实发挥群众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北日报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鞠启盛、方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