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荔在学校进行普法宣讲
自2016年11月专职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始,5年来,她办案400余件,挽救涉罪和被害未成年人100余名,助力实现了汉川市“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她最大限度打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知心姐姐”。
她就是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荔。近日,她上榜2021年11-12月荆楚楷模月度人物。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无一例留下缺憾
张荔热情大方,性格耿直,办起事来风风火火,干净利落。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良心工程,不仅需要过硬的业务能力,还需要更多的爱心与责任。”这是张荔的工作信条。她常说,“办案来不得丝毫马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更是如此。案件不论大小,都要一丝不苟,精雕细琢。” 张荔认为,只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才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年来,张荔主办案件400余件,最大限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无一例留下缺憾。
在张荔的建议和推动下,2017年,汉川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在湖北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对检察阶段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相关未成年人只要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持检察院出具的法律援助联系函,就可向司法局申请到免费法律援助。她还协调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在就学等方面提供帮助,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督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以及采取其它有利于未成年人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措施,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比惩戒更重要
在张荔的主导下,汉川市检察院创立未成年人检察“七色光未检工作室”。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比惩戒更重要。”张荔说,她主动联系专业社工机构,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的未成年人量身制定考察内容;积极开展“亲职教育”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学校老师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座谈……
面对未成年被害人,她竭力呵护。2017年,汉川市某高中学生小明(化名)将40余部学校缴扣的学生手机盗走,其中30部手机经鉴定价值近1.7万元。办案中,张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小明指定辩护律师,并到小明所在学校和社区居委会开展社会调查。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汉川市检察院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6个月的考察期内,张荔与社工对小明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和矫治,并定期联系小明,走访其家庭、学校、社区,及时了解小明的表现。2018年5月2日,该院决定对小明不起诉。随后,小明顺利参加当年高考,并考入高校。
立足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
助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2018年以来,张荔采取多种办法对汉川市170所中小学校近10万学生进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性侵害”等为主题的法治宣讲,助力汉川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如何提升法治宣传的效果?张荔立足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认知特点,采取拔河比赛、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未成年人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思想洗礼。她还按年龄、性别对学生进行分层,分别讲授法治“知心课”,学生们都称她为“知心姐姐”。
同时,她还积极拓展宣传媒介,主导原创多部未成年人检察题材沙画、动漫、法治情景剧等,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利用法律咨询、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等方面的优势,张荔还积极组织女干警组成巾帼志愿者服务队、24名检察官兼任重点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精心制作漫画宣传册等方式,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青少年日常生活中。(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晓梦 通讯员 王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