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梅园鸟瞰
鹤峰县芭蕉河水库碧波荡漾
回首2021年,湖北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谱历史新篇。
全省首次10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下历史新高;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升级行动启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成运行,生态环保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气质
首次10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全省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累计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95个;加快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炉窑整治项目建设,对260余家涉VOCs(挥发性有机气体)问题企业开展治理整改“回头看”。全省共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近600个。
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积极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及入户监督抽测;完成17家机动车生产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省基本建立机动车强制检测与维护制度,所有地级城市均已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初步审核通过17家B(含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共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10次。
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2015年以来的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2%,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17个重点城市中10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质
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历史新高
湖北优于水,却不能“忧于水”。去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三水”统筹共治,聚焦重点水域问题,大力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加快实施控源减污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省内外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实现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将水环境监管对象由国控拓展至省控。以“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净湖水”为主攻方向,筛选57个重点攻坚水域,实施水质提升攻坚。在长江流域率先制定《湖北省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全省域推进开展总磷总量控制。
以黑臭水体整治为契机,协同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现有147座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化工园为重点,查缺补漏,跟踪推进整治。
2021年,全省190个国考断面(水域)中,水质优良178个(93.7%),劣Ⅴ类持续为0,水质优良比例创历史新高;10个市(州)国考断面水质实现100%优良。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
推动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下游、左右岸”齐心协力保护流域生态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全省制定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或办法28个,共涉及81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区总数的78.6%。
土质
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
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基本建立,97个县区明确了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面积、范围及边界。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70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42%,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委托省环科院对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的县市开展排查,督促地市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11月底,全省已完成36条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率11.4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0%的年度目标。
生态
到2025年建成生态省
生态省“五级联创”深入推进,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成功创建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9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县)51个、省级生态乡镇727个、省级生态村574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进入全国前列。
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围绕构建“一主引领、 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了以江汉平原为主体的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明确“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共划定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加精细。
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湖北将围绕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等六大领域、34个指标,建成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并申报国家验收。
湖北“碳大脑”赋能全国碳市场
1月14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清结算信息。当日行情显示,全国碳市场成交17.3万吨,成交总额1001.4万元。自去年7月16日开市至今,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总量已突破1.86亿吨。
中国碳市场,因覆盖2162家发电行业企业、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过45亿吨,从诞生之日起便跃居为全球最大碳市场。这一碳市场的稳定运行,与湖北努力密不可分——该市场两大系统之一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设在湖北(交易系统设在上海)。
为全国碳市场积累“湖北经验”
这是湖北“十年磨一剑”的成果!
2010年,湖北提出“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次年,湖北与北京、上海等6省市一起,入列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4年4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7年来,湖北建立了成熟的市场体系,累计交易量和成交总额保持全国前列,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湖北经验”。
在2017年国家组织的权威评审中,湖北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均得分第一。按照只能承建其中一个系统的要求,湖北选择了牵头承建金融和产业资本更为聚集的注册登记系统。
该系统承担碳排放权的确权登记、交易结算、分配履约等业务,如同碳资产的“银行”和“仓库”,湖北因此成为全国碳资产的大数据中枢。该系统落户湖北,意味着湖北有了首个具有金融功能的全国性要素平台。
“‘中碳登’落户,体现了湖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曾庆祝说,10年前的7个试点中,湖北既不是经济最发达的,也不是碳排放量最高的,能争取到“中碳登”,意味着国家对湖北碳市场试点成绩的肯定。
湖北“碳大脑”聚力“绿色动能”
6个月来,湖北“碳资产大脑”高速运转,全力保障全球最大碳市场稳定运行。每天下午3点碳市场收盘后,通过两条互为主、备份的跨省通讯专线,上海将当天碳交易数据传输至武汉光谷,由湖北进行日终清结算处理。
“作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的稳定和安全直接影响到全国碳市场的运行,在筹建时,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数据中心比照金融系统的数据中心建设标准。”该系统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熊鹏飞说。
紧跟碳市场建设步伐,湖北迅速启动武汉碳达峰基金和碳中和基金,两只基金规模均为100亿元。基金立足武汉,面向全国,优选“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范畴内的优质企业、细分行业龙头开展投资,重点关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研究通过拓展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国家级平台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助推打造区域碳交易平台、武汉气候投融资平台等,着力推进要素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动能”。
只为一江清水永东流
——长江大保护的湖北实践
湖北是生态大省,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三峡库坝区所在地,既肩负着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重要使命,更承担着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光荣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湖北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将美丽湖北、绿色崛起,作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
控源:湖北长江干流稳定Ⅱ类水质
保护母亲河,湖北一步一个脚印,步伐铿锵——
2017年,率先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构建起“共抓大保护”的规划体系。
2018年,打响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开启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2019年,制定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
2021年,启动保护长江“6+4”攻坚提升行动。
今年以来,湖北坚决抓好长江大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力以赴护佑“母亲河”。聚焦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以“红旗”“蜗牛”项目评比为抓手,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台账,开展点对点现场帮扶。截至目前,全省12480个排污口已完成溯源,立行立改3923个。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全省长江干线取缔非法码头1211个,腾退岸线149.8公里,生态复绿856万平方米;积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进“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全线提升至Ⅱ类。
追绿: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搬新、搬高、搬绿、搬强,这是属于湖北沿江化工企业的“华丽转身”——
兴发集团淘汰落后产能,拆除22套设备,腾出长江岸线950米,先后投资20多亿元,开发微电子和有机硅新材料,推动传统磷化工向新材料转型升级。
湖北绿色家园公司破立并举,投资14.5亿元,通过搬迁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全部采用全球最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产能由不到10万吨扩大到50多万吨,目前成为全球最大环氧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企业,真正实现了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截至2021年,湖北累计完成43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剩余39家沿江化工企业,将在2025年底前“结硬账”。
“湖北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2021年12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报告认为,湖北制定了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强化湖北境内长江全流域水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十四五”开局之年,围绕打好碧水攻坚战,湖北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交出满意答卷:基本消除国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实现“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湖北日报 图片均由郑光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