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远安县委政法委授予庄绍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为6岁患儿捐献骨髓的善举。据悉,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庄绍聪今年30岁,出生在远安县茅坪场镇九龙村,现在宜昌城区从事外卖配送工作。2014年,庄绍聪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后,便一发不可收。“不为别的,只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关键时候能帮别人一把。”此后每年,他都会无偿献血两次。
“您愿意登记成为捐髓志愿者吗?”2016年上半年,宜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庄绍聪动了心。他打听得知,全国每年有许多血液病患者,因等不到配型成功的造血干细胞,而得不到有效治疗。“想都没想,我就登记了。”从此庄绍聪成了中华骨髓库的入库志愿者。
2020年9月的一天,庄绍聪接到宜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他的造血干细胞与外地一名6岁患血液病的儿童配型成功。面对等待5年的捐髓机会,庄绍聪当即决定:无偿捐髓。为“备战”捐髓,他滴酒不沾,每天坚持锻炼,把自己的身体和精神调整到最佳状态。后因患儿病情反复,捐髓时间数次推迟。今年8月,患儿病情稳定,捐髓再次提上日程。
9月23日,庄绍聪入住武汉指定医院,注射数针动员剂。很快,他出现腰部坠痛、背部僵硬等不适症状。“孩子还等着救命,我要坚持下去。”那些天,庄绍聪咬牙挺住。
9月29日上午,在注射完最后一针动员剂后,庄绍聪开启长达4个多小时的造血干细胞采集,并顺利完成。当天,这份带着温度的“生命种子”就移植到患儿体内。
“我一直惦记着那个孩子,希望他快点好起来。”在捐髓后的第二天,庄绍聪赶回宜昌,每日在大街小巷穿梭。
今年6月,宜昌市红十字会、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联合发文,从7月1日起,该市在全省率先将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范围。据悉,庄绍聪是全省首个因捐献造血干细胞而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湖北日报 记者雷巍巍、通讯员李双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