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省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王琳等35名同志“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授予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公司一分公司1路等15个集体“湖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此次表彰旨在弘扬我省优秀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发扬五四精神,勇担时代重任。
表彰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全省各级共青团、青联组织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向模范学习,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湖北日报 记者王婧、通讯员湖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