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政协主席张歌莺,市委常委陈东灵、沈学强、刘荣山、赵哲、胡志莉、吴烨、雷勇、顾林,东风公司区域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彭泽龙出席会议。
会上,张维国、王济民共同为“全国文明城市”揭牌,并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丹江口市、竹山县授牌。刘荣山宣读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文件。市领导为受国家、省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代表和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记功集体代表、先进集体代表、记功个人代表、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张维国指出,2020年11月20日是十堰人民永远铭记、永难忘怀的日子。这一天,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我市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桂冠。当我代表十堰受到总书记亲切接见, 并作大会交流发言时,内心感慨万千、无比激动,这是350万十堰人的骄傲!这份成功的喜悦属于广大干部群众,这份无上的光荣属于全体十堰人民!所有为了十堰更加美好而奋斗过、付出过、坚持过的人,都是先进,都是英雄,每个人都了不起!
张维国强调,事非经过不知难,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次成功夺牌,全市人民为之奋斗了31年,付出了11000多个日日夜夜的努力。31年以梦为马,31年筚路蓝缕,31年春华秋实。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孜孜以求、接续奋斗。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得益于全市350万人民群众的踊跃参与、共建共享。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得益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辛勤付出、苦干实干。
张维国强调,“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回顾整个创建历程,我们既饱含付出的艰辛,更充满收获的喜悦,我们深刻地体会到:第一,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城市是文明的载体,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发展是谋划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逻辑起点,是解决十堰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第二,必须坚持提升城市品质。涵养城市文明,才有文明城市。我们深感,城市品质的提升,告别的不仅是环境“脏乱差”,还能改变市民行为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第三,必须坚持为民惠民靠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创建的主体。这些年,我们始终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理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文明环境的新期待、对文明秩序的新期望、对文明风尚的新期盼,做到谋划创建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创建问题听群众意见,衡量创建成效由群众评判。第四,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十堰创文梦圆,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要想取得重大胜利,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保证。
张维国指出,每一次抵达都意味着新的出发。创文成功既是城市发展的里程碑,也是接续奋斗的新起点,更为十堰在“十四五”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思想准备和精神动力。中央文明办已明确将在已创成的全国文明城市中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初步拟定将十堰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10个试点城市之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高地”中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立足新发展阶段、站在新征程起点、面对新使命召唤,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决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坚决克服“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懈怠情绪,视加冕为加油、把创成当启程,奋力开创新时代十堰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一要争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典范;二要争做以人民为中心的典范;三要争做绿色文明生活的典范;四要争做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典范;五要争做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张维国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统筹指挥。一要强化领导保障。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文明委牵头”的创文领导体制,保持精干的创建专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强化投入保障。加大市级财政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真正做到“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硬的措施、创新更实的方式、整合更多的资源力量抓创建”,实现创建制度化、常态化和全域化;三要强化作风保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文明创建纳入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履职范围,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宣传教育、情况通报、形势分析、责任追究、表彰奖励等制度,充分激发各地各部门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花果街道、市城管执法委做会议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十堰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出席大会。(十堰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