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增2家国家级生态环境损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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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7-22 10:00    来源:湖北文明网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权威阵营再添两家湖北单位。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两家机构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三批)》,加上此前入选的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目前我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总数已达3家。

  据统计,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达到42家,其中北京有5家,数量居第一;湖北、辽宁各3家,并列第二。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环境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公检法机关一般不具备鉴定评估专业能力,需要经过权威评审的专业机构来提供鉴定评估支持和服务。

  近年来,随着政府、个人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展开,我省相应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需求逐渐增加。该负责人表示,新增的两家推荐机构经过了生态环境部权威评审,可为全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审判和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等提供权威证据服务,为全省环境司法、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满足社会需要。

  据了解,此次第三批推荐名录中首次增加了机构的鉴定评估类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具有污染物性质、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等三个领域的鉴定评估资质;武汉大学具有污染物性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两个领域的鉴定评估资质。(湖北日报  记者刘宇、通讯员任峥)

责任编辑: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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