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黄冈市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视频会,针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划出“硬杠杠”——8月底,所有文化站配齐3名工作人员;年底,列入计划的乡镇文化站设施全部达标;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达标,确保每个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2011年由原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合推出的战略性文化惠民工程,我省黄石、襄阳、宜昌先后成功创建第一、二、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黄冈2018年4月获批成为我省唯一的第四批创建城市,今年是验收年。
创建以来,黄冈80%以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标,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市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等达标并全部免费开放,全市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全市2019年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为152.1元,提前达到文化小康标准。
对照示范区7个方面35项指标要求,黄冈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凸显在乡村:全市有17个乡镇文化站或是危房或不能提供服务,大多数乡镇文化站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存在无人管理的现象,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投入少。
创建验收在即,面对不足,黄冈全市联动抓创建,强化属地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对严重影响创建达标的单位严肃追责。 (湖北日报 记者柯利华、通讯员李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