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强制垃圾分类进入“倒计时”。5月12日从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获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预计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政府和职能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干垃圾)等四类。
记者注意到,《办法》首次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条款,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万元,个人违规将面临50元至200元罚款。
据了解,武汉市较早开始对生活垃圾处理开展探索。2013年,武汉市就在东西湖区启动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武汉市被纳入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说,武汉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意味着江城将由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迈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今年,该市将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社区(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要力争达85%以上。(湖北日报 记者夏中华、通讯员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