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某第二次来到献血屋捐献血浆。
19日,湖北十堰新冠肺炎治愈患者龚某某在时隔22天后,再次来到六堰体育馆附近的献血屋,挽袖捐献400毫升血浆。据了解,截至目前,十堰市已有5位康复者连续两次捐献血浆。
今年25岁的龚某某是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1月28日,他因感染新冠肺炎入住市西苑医院,2月12日治愈出院。
在家隔离期间,他看到十堰市无偿献血公众服务平台、十堰晚报微信等发布《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捐献倡议书》后,在公司支持下,于2月27日来到六堰体育馆附近的献血屋,挽袖捐献400毫升血浆。
“第一次捐献血浆结束时,我就向工作人员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捐献,以及间隔期内的注意事项等。”龚某某表示,得到工作人员的答复后,接下来的日子,他一直注意清淡饮食、适度锻炼,等待着再次来到献血屋。
3月2日上午,市中心血站电话告知龚某某,血浆检测合格已应用于临床治疗,并希望能够再次捐献。他当时就承诺,“只要有需要,14天间隔期结束后,随时可以再次捐献。”
20日上午,龚某某来到六堰献血屋再次成功捐献血浆400毫升。“我是O型血,听说现在正需要O型血康复患者血浆救治重症患者。只要是有利于患者的事情,我在所不辞。”
记者从配合市中心血站进行血浆采集的郧阳区单采血浆站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全市已有5位康复者连续两次捐献血浆。同时,随着“抗疫”接近尾声,已经不再需要治愈患者血浆。
另外,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3月3日,由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三部门共同颁发的“爱心捐献荣誉证书”正式开始颁发,用以褒奖参与血浆捐献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感谢他们为拯救更多新冠肺炎患者作出的特殊贡献。这是针对捐献血浆者颁发的国家级荣誉。
据了解,除证书外,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参与血浆捐献可享受无偿献血同等待遇,具体来说,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200毫升全血一次,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可享受相应的免费用血政策。(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