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湖北省首次发布《湖北省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按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对所有103个县(市、区)进行等级评估。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同时,风险等级评估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模块中的各县(市、区)的新增确诊病例数、累计确诊病例数和聚集性疫情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并按评估后的疫情从轻到重排序。
经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综合评估,截至2020年2月28日24时,全省低风险县(市、区)11个,占所有县(市、区)总数的10.68%;中风险县(市、区)34个,占所有县(市、区)总数的33.01%;高风险县(市、区)58个,占所有县(市、区)总数的56.31%。(详见附表)
据了解,我省将根据疫情变化发展情况,评估、更新各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及时向社会公布。(湖北日报 记者龙华、通讯员曹勤)